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高谷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不断培育市场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计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8.指导、支持、帮助辖区各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高谷镇设置职能办公室9个,分别为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民政社区事务办、平安办、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办,共有公务员32人,机关工勤1人。设下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事业人员2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345.67万元,支出总计3345.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83万元,增加6.6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及各类标准的提高和单位人员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345.67万元,比上年增加20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11.05万元,比上年增加199.27万元,增加6.4%。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34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83万元,增加6.66%,主要原因是各类标准的提高和单位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98.61万元,占44.80%;项目支出1847.06万元,占52.1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45.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83万元、增加6.66%,主要原因是各类标准的提高和单位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311.05万元,比上年增加199.27万元,增加6.4%.其中,基本支出1498.61万元,比上年增加92.2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及培训增加。项目支出1847.0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62万元,主要原因为乡村振兴项目增加。
2.支出情况。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1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27万元、增加6.4%,主要原因是各类标准的提高和单位人员增加,以及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40万元,占2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09万元,增加35.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各类标准的提高。
(2)公共安全支出2.95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万元,增加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41万元,占1.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0万元,增加80%,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及活动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5.55万元,占12.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2万元,增加2.8%,主要原因是低保等标准调增。
(5)卫生健康支出55.06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万元,增加8.0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113.60万元,占3.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2万元,增加58.5%,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
(7)农林水支出1708.81万元,占51.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8.38万元,增长468.79%,主要原因是产业类补助标准提高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77.87万元,占2.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4.2元,减少0.08%.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07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万元,增长8.02%,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等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8.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5.28万元,较上年增加165.81万元,主要原因是和2022年比增加了人员经费的补发部分及人员增加;公用经费293.33万元,较上年增加55.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职工出差学习的差旅费报销、会议费、接待费、劳务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等,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了单位职工出差人次、会议培训及接待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4.62万元,支出34.62万元,较上年度增加9.5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万元,较上年减少2.78万元,下降15.6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和严格车辆管理维修费用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维修、燃油费以及车辆保险费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减少2.78元,减少15.66%,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万元,减少16.53%,主要原因是2022年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3.34元,增加1.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多以现场会议为主,增加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万元,减少0.55%,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开支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公务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行、处置各类应急事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等。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无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未开展绩效管理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2022年无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未开展绩效管理自评。
(2)公开内容。
2022年无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未开展绩效管理自评。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2年无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未开展绩效管理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无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未开展绩效管理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无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未开展绩效管理自评。总体来看,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能力明显增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846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