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7659087748/2020-00003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高谷镇
  • 成文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 标题
  • 农房保险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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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保险。贫困户房屋遭受自然灾害(含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符合保险协议责任范围的倒塌或损毁,依照保险协议采取差异化赔付限额给予赔付。其中:竹草屋(1万元),土坯屋(2.5万元),砖(石)木结构(3.5万元),钢筋混凝土(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