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7659087748/2020-00004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高谷镇
  • 成文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 标题
  • 宅基地复垦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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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复垦

土地收储。①收储价格。凡自愿纳入收储的易地扶贫搬迁建卡贫困户,收储价格按12万元/亩计算。对原纳入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易地扶贫搬迁建卡贫困户,由乡镇(街道)逐户征求意见,农户自愿收储的则按收储价格进行收储(不再执行地票价款),不同意收储的,继续按地票交易价款兑付。乡镇(街道)应向农户讲清补偿标准,并在协议中约定权利关系。②用款申请及银行拨款。彭水县城投公司依据审核的收储方案,向国开行重庆分行提出用款申请。③农户价款支付及相关手续完善。彭水县城投公司收到银行拨款后,于3个工作日委托银行以非现金的方式将收储价款支付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