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1-00369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东西协作项目(第一批)建设任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乡振发〔2021〕10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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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乡振发〔202110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东西协作项目(第一批)建设任务的通知


太原镇、润溪乡、岩东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彭水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壮大等相关工作,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山东协作重庆省级财政援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号)精神和相关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东西协作项目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经乡镇(街道)申报、县级统筹,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工作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专题评审会议,县纪委监委县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参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评比”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经综合评审确定:共计4个东西协作项目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项目,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财政资金1050万元。评审结果发布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报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备案。现下达2021年东西协作项目建设计划任务(具体建设任务详见附件)。请各相关项目建设业主及主管单位,切实做好项目建设及监管相关工作。

一、加快项目建设

(一)各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关于健全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彭水扶组办发〔2018〕24号)要求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二)全额投资类项目业主要严格按照有关工程项目管理要求,择优遴选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做好项目限价评审工作,限价评审清单作为结算审计的依据。

(三)全额投资类项目业主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审查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要求,择优遴选优质施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保项目建设在批复下达后30日内开工建设。

(四)各项目施工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施工组织方案,送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后迅速组织开工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保证各项目建设任务在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逾期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而影响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的,其后果和责任由各项目施工建设单位和项目业主自行承担。

二、加强项目监管

(一)各项目业主要严格遵守林地、耕地、生态等规定,不得逾越“红线”,在项目建设期限内自行获批项目建设用地、资源利用等相关合法合规手续,如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项目主管部门将有权收回项目建设计划。

(二)各项目业主要严格执行项目投资计划管理,不允许超投资计划建设。

(三)各项目业主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过程监督监管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管理,督导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有序组织施工,及时规范完善相关项目建设资料,严格合同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项目实施结束后,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及时编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向县乡村振兴局申请项目验收。项目验收过程中将对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核查,严格项目绩效目标评估核查,对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项目将不予通过验收,项目主管部门将收回项目建设计划。

(五)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两金三制”相关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资,有效保障农民工权益。

三、严格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结束后,各项目施工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时规范编制项目建设施工总结及竣工资料,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形成自查验收报告,规范编制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资料(包括项目实施相关图片、文字资料、财务资料等),并向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将根据验收申请,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以“现场查验+资料审阅+财务审核”的形式,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收回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计划,并作为下一年度拟安排项目计划的负面参考依据。对套取、骗取项目补助资金的,除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外,并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四、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财政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督导和检查;各乡镇(街道)、项目建设业主要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的日常监督监管,规范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如有发生,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财政全额投资类建设项目按照相关工程类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拨付工程进度款,经县级项目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结算和项目决算后,全额拨付项目资金;业主补助类项目按“先建后补、不建不补”要求,在项目实施结束,并经县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拨付使用项目补助资金。

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78842510

县乡村振兴局:78446408;

县财政局:78449580。


附件:2021年东西协作项目建设任务情况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9月1日          



附件


2021年东西协作项目建设任务汇总表(第一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任务

建设性质(新建、续建、改扩建)

实施地点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

实施单位

业主单位

规划年度

完工年度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受益对象(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小计(万元)

东西协作资金

群众自筹等其他资金

受益总人口数

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数













1050

1050






1

堰塘村八组(下槽至洋霍塘)硬化公路项目

村基础设施

在原道路基础上实施硬化2.36公里

改扩建

岩东乡堰塘村八组

解决堰塘8组洋霍塘33户124人出行难的问题,与盖坪四好农村公路形成环线

实施过程中解决约3名群众就业问题,增加收入

岩东乡人民政府

岩东乡人民政府

2021

2021

115

115

33户124人

3户9人

方义华

18*******78

2

花园村4组马鬃岭至普子界通畅公路工程

村基础设施

全长约4.935公里(新开挖3公里),路面宽4.5米,路面结构为20cm厚C25水泥混凝土面层

改扩建

太原镇花园村4组

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条件,解决74户365人出行,其中贫困户15户74人出行并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

8人义务参与监督,通过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条件,解决74户365人出行,其中贫困户15户74人出,降低贫困户的运输成本

太原镇人民政府

太原镇人民政府

2021

2021

326

326

74户365人

15户74

姚华洋

13*******98

3

润溪乡布福娜中药材加工厂建设

村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后续产业布福娜中药材加工厂建设等配套设施建设

新建

润溪乡樱桃村1组

改善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带动群众增收致富,长期可惠及当地农户430户2050人,其中巩固脱贫户121户465人

3人义务参与监督,改善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解决本村组121户465人劳动就业问题

润溪乡

润溪乡人民政府

2021

2021

424

424

430户2050人

121户465人

皮小坤

17*******04

4

润溪乡白果坪村中药材基地产业路建设项目

村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中药材基地产业路,长3.555公里,宽3.5米,C20混凝土路面。

新建

润溪乡白果坪2组

改善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解决本村带动该村242户802人增收,其中脱贫户54户212劳动就业增收问题

2人义务参与监督,新建产业道路,间接为群众提供就业。

润溪乡

润溪乡人民政府

2021

2021

185

185

242户802人

54户212

皮小坤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