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溪府发〔2023〕43号
润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乡村治理积分制、院落制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村民委: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渝委农办发〔2021〕33号)、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彭水委农办〔2022〕5号)的要求及《关于下达乡村治理积分制、院落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彭水乡振发〔2022〕4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乡乡村治理积分制、院落制工作,加快推动乡村善治,形成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现将乡村治理积分制、院落制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计划:5万元(具体分配详见附表2)。
二、项目实施单位:8个村民委。
三、建设内容:在全乡全覆盖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在1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推广院落制。
四、绩效目标:通过乡村治理积分制、院落制的推广应用,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可量化指标,对群众日常行为进行有效管理,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步推广院落微治理、小院家等乡村治理数字化创新做法,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通过评选“好公婆”“好儿媳”“红色文化精神传承”等,持续倡导乡风文明,提升人文环境。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村按照因地制宜、面积适宜、便于管理的原则,建好积分超市,确保辖区村(居)民全覆盖参与到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中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示范建设。各村要充分挖掘本地资源优势,根据村情打造乡村治理积分制、院落制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其余村乡村治理工作。
(四)加强资金监管。用于积分超市配套设施和制度建设资金不得超过资金计划的20%,各村根据自身情况将资金安排用于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院落制工作。资金使用过程中,各村要安排专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做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润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