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富民贷”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富民贷”产品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1〕5号)及《市乡村振兴局 农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印发〈重庆市“富民贷”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59号)要求,决定在彭水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富民贷”试点工作。为扎实推进我县“富民贷”试点工作,现将《彭水自治县“富民贷”产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实施。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