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986M/2022-0001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诸佛乡
  • 成文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日期
  • 2020-08-15
  • 标题
  • 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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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要求,结合我市行政权力配置情况和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重庆市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各区县(自治县)要及时领取区县、乡镇两级公开事项,结合本区县权责分配实际,对《重庆市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调整和完善,明确区县、乡镇两级的公开职责,编制本区县、乡镇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程序报本区县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0910日前报我委复核。

联系人:张根基,89133087。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0730   

重庆市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1号)精神,结合市、区县、乡镇三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本标准指引。

一、总体要求

推进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常态公开。依法依规全面梳理涉农补贴领域的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采用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对涉农补贴事项进行公开。

坚持创新探索。在落实《指引》确定公开事项基础上,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探索高效便捷公开方式。

坚持监督评估。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指定专岗专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农业补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工作,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及时评估公开成效,稳步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公开内容覆盖农业补贴全流程、补贴服务全过程,农业补贴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一)公开目录。《重庆市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括2个一级事项,分别是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一级事项下划分5个二级事项,分别为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二)公开事项标准。按照不同公开事项的特点,分别确定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详见附表)。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区县权责分配实际,对照标准目录进行增补,明确区县、乡镇两级的公开职责。公开信息应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和隐私安全。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可以在达到标准目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公众需求和各地实际情况,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公开渠道。细化梳理并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发布解读、回应各环节,推动各环节有序衔接,对于复杂的公开事项应编制公开工作流程图。

按照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将加强对基层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落地落实。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