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走马乡人民政府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走马乡人民政府为乡级行政机关,下辖8个行政村。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全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开展工作。乡政府积极适应新的职能定位,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努力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管理民主、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走马乡人民政府设置行政机构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897.21万元,支出总计1897.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89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7.2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89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52.42万元,占60.74%;项目支出744.80万元,占39.26%。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由县级部门管控,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97.2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5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7.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44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减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0.39万元,增长40.61%。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比预算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7.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44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减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0.39万元,增长40.61%。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比预算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由县级部门管控,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03万元,占26.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82万元,下降8.8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17.04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54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4.29万元,占9.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3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29.49万元,占1.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17.67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7)农林水支出982.16万元,占55.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0.60万元,增长127.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41.01万元,占2.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0万元,下降16.15%,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公积金基数降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2.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41万元,增长3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27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21万元,增长40.4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商品购买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98万元,增长261.06%,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本年支出12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98万元,增长261.06%,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8万元,下降95.50%,主要原因是政府公务车维修费及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2万元,下降88.99%,主要原因是政府公务车维修费及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度无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0万元,下降95.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维修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6万元,下降91.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维修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县级及市级部门脱贫攻坚考核检查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8万元,下降96.33%,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下降54.17%,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0辆;国内公务接待6.00批次6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7.1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万元,增长1400.00%,主要原因是参加会议人员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人员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水电费、燃气费、食堂用餐费、办公楼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8.96万元,增长88.39%,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维修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乡镇对部门整体和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740.6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我乡镇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1个一般二级项目公开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城镇管理经费项目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对项目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未对项目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对项目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蔡怡原 023-788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