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政策解读
一、公益性岗位的范围是哪些?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主要包含哪些类型?
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
(一)协助管理类岗位。主要指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职能机构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非营利性服务岗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劳动仲裁调解、劳动保障协管、社会保险协理、扶贫开发、医疗计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管、司法宣传调解、民政协管、交通协管和文明劝导等。
(二)公共服务类岗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公共环境绿化、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公用设施维护、道路维护、治安巡逻、文化科技体育服务、助残服务等。
三、哪些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四、公益性岗位的劳动报酬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劳动报酬,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照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计算)。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如何申请?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后,于每年2月和7月向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享受期限是多久?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