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农发〔2023〕67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监管与农机化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发〔2022〕142号)文件,下达彭水县农机购置与应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与农机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共计87万元,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204号)、《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规〔2021〕7号)精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围绕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水平,在农业机械化发展有较好基础的粮油主产区域,以创新、突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为重点,探索、集成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建设一批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示范基地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促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监管,保障农机购置补贴规范、高效、廉洁。
一是支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用于补贴机具核验、违规经营行为查处、补贴政策宣传培训等。
二是支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水平提升,用于农机装备研发改进推广应用、先进适配农机装备引进示范、全程机械化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如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等)、农机社会化服务配套设施设备建设补助、全国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创建等。根据彭水自治县的主要粮油作物拟申报示范项目4个,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县范围内开展土地宜机化整治过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成长性优、积极性高、信誉度好,具有可复制示范性。
(二)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能够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三)按规定进行农业机械登记、年检,参加市、县统一组织的相关培训,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四)要有能适应大中型机械作业的宜机化地块基础条件。并且具备有能全程机械化的机具设备,土地已集中连片流转面积不低于200亩,并与农业产业配套。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分项
1. 购买红薯移栽机1台,补齐红薯全程机械化短缺环节,红薯全程机械化种植服务面积不得低于500亩,在土地零星分散、坡度较大的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农田宜机化改造等改地项目无法覆盖的耕地改造欠适区,开展“改路适机、地路互联”山地农机化发展试验示范,通过修建小机耕道(1.5米宽)、搭接下地通道等低成本投入改造。让更多农户分享现代科技成果,尽快用上现代先进适用小型农机。(可申报示范项目2个,一个项目补助资金不得高于15万元)
2. 购买油菜收割机1套,无人飞机1台,补齐油菜全程机械化短缺环节,用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不得低于1000亩。修建小机耕道(1.5米宽)、搭接下地通道等低成本投入改造(可申报示范项目1个项目补助资金不得高于20万元)
3. 采购水稻育秧设备和移栽机械设备1套,补齐水稻全程机械化短缺环节,用于社会化作业服务面积不得低于200亩。修建小机耕道(1.5米宽)、搭接下地通道等低成本投入改造(可申报示范项目1个,补助资金不得高于20万元)
4. 农机购置补贴监管项目,组织农机购机补贴系统相关政策培训,相关补贴政策宣传资料印刷,补贴机具监管入户抽查,预算资金17万元(由农技推广中心组织实施)。
(二)建设期限
2023年4月-2023年12月。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1. 先建后补,差额包干补助。红薯全程机械化项目2个,共30万元以内;油菜全程机械化项目1个,20万元以内;水稻全程机械化项目1个,20万元以内。
2. 修建小机耕道,搭建下地通道,每亩平均成本500元。
(四)财政资金补助要求
实施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坚持配套资金放大优先和建设效果倍增优先的原则。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业主愿意配更多的自筹资金用于整治更多面积的优先。既有基础条件好、方法科学、轻简整理即可达到标准。按现行补助标准可整治更多面积的优先。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实施主体。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按时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项目实施单位对上报项目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二)评审。县农业农村委会同县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市级评审要求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及以上职务的单数人员组成,其中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三)公示。对拟支持的补助对象、支持项目、支持内容、补助金额等在彭水县农业农村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充分接受社会监督。
(四)上报。对经公示无异议拟支持补助对象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备案,市级备案审核不通过的,实施单位应按要求调整完善,直至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和按要求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
2. 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3. 项目申报承诺书;
4. 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其他有关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对提供相应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 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下达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 取得财政项目补助的实施主体,必须按照实施方案,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
(三)装订要求
为便于按行业分类和组织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将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采取胶印等过度封装。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承诺书顺序进行装订。
(四)报送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8:00前。
(五)报送方式
申报资料以纸质件和电子档方式报送彭水县农技推广中心。联系人:冉艳琼,联系电话:78865291、13896877317,电子邮箱:532712682@qq.com,邮政编码:409600。
六、其他事项
(一)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二)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按畜牧(水产)养殖、水果、蔬菜、中药材、农机等分类填列。
(三)《项目申报汇总表》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附件:1. 2023年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 2023年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3. 2023年项目申报承诺书(格式)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3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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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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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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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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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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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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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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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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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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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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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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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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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
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
县级行业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
审核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备注 |
说明:此表由申报主体及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相关机构填写并加盖公章,县级行业主管单位审核意见由相关部门填写;有关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跨区域实施相关项目乡镇(街道)可不签署意见;此表为必报件。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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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项目备案汇总表 | |||||||||||||
汇总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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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行(产)业分类 |
对应市级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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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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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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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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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所有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填报内容需与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一致。2、行(产)业分类在生态、畜牧、粮油、蔬菜、特经、防检、医政、科教、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经管、市场信息、农机等中选择填报。3、对应市级项目名称请在“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动物疫病防控、农业服务体系”中选择,如被整合请在备注中注明被整合金额和用途。 |
附件3
2023年彭水自治县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申报
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的实施,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机械化,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本单位郑重承诺:
1.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所申报的项目未在市、县其他部门申报,所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真实可信。
3.项目申报成功后不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计划内容,足额筹集资金,按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4.项目补助资金为先建后补并实行报账制,若项目验收不合格、审计不过关,将按有关规定不享受项目补助资金。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