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666447984A/2021-00007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龙射镇
  • 成文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 标题
  • 关于印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龙射府发〔2021〕19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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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

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居)民委、镇属各部门

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龙射镇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射镇人民政府

          2021322



龙射镇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刻吸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及其他省市房屋坍塌事故教训,按照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切实保障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深入推进城镇房屋结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逐街逐栋逐户排查各类隐患问题,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按照“一栋一档”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并动态更新,全面掌握全每栋建筑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既有城镇房屋的安全隐患情况,依法依规推进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和安全隐患整治,牢牢守住审批、建设、使用各环节安全底线。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成立以镇长张维斌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王兵为副组长,镇安监办镇建环办、龙射国土所龙射司法龙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镇综治办、龙射中学、龙射小学、其他机关单位、胜利社区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射镇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建环办,由王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统筹、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开展

四、清查范围和重点

(一)清查范围。

城市规划区和乡镇集镇规划区内所有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暨龙射镇胜利社区场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

(二)清查重点。

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一项至第八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

五、工作职责

(一)胜利社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建筑的专项清查工作。一是根据清查情况按照“一栋一档”的原则建档造册,并动态更新;二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实施隐患整改,隐患消除前,采取“人防+技防”措施,逐栋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动态监测和宏观巡查工作;三是对于专项清查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四是建立房屋使用安全定期巡查、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五是对于符合《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要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二)镇建环办:一是督促胜利社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二是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检查、监测及整治工作;三是负责受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的专项清查工作;四是对清查发现属于本部门职责的问题隐患组织实施整改,按照清单化管理,逐项整改到位;五是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六是对于立项、用地、规划、特种行业等涉及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有关问题情形的房屋建筑,负责移交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城市管理、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实施整改。

(三)镇扶贫办:负责对房屋建筑未办理立项手续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龙射国土所:负责对房屋建筑未办理用地、规划手续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对进入规划审批程序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未按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及其他专属区域外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五)龙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对存在违法建设情形并违规取得工商登记及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工商登记及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龙射司法:负责对此项专项清查提供法律指导和援助,为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支撑。

其他机关单位:学校、卫生院(含卫生分院)、商场和宾馆(酒店、饭店)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烟草站、邮政所等其他县级单位(含有国有平台公司)等公共设施建筑,由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其安全使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并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措施各村(居)、各镇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查工作,要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下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二)强化行政执法。对于专项清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各镇属有关职能办公室要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严肃查处。镇属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完善联防联动机制,加强与县级部门、镇属职能办公室之间的沟通联系,适时采取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行动等方式勠力同心、齐抓共管,对违法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三)强化网格管理。建立完善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构建由镇政府社区、组、协管员的安全“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确保房屋安全管理全覆盖、无死角,确保违法建设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四)强化建档立卡。要以此次专项清查为契机,建立完善城镇房屋信息台账,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或行业领域内城镇房屋信息。要摸清房屋地址、权属、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年代、结构类型、参建各方、改扩建、安全状态及全流程行政许可等情况。及时形成《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情况表(一栋一档)》(附件1),动态更新《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汇总表》(附件2),所有清查要形成清查数据电子台账,不得漏项,做到资料齐全、数据真实。


附件:1. 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情况表(一栋

一档)

2. 龙射镇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汇总表

3. 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

附件1


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情况表(一栋一档)

房屋基本信息

产权人/联系电话


房屋地址

区(县)街道(乡镇)

社区路(街巷)

使用人/联系电话



建筑面积

m2

建设年代

原设计用途


住用人数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否

实际用途

经营性(包括餐饮住宿、歌舞娱乐、教育培训、商场市场等)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养老院
办公居住商住生产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其他:

结构类型

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木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钢结构其他

既有房屋设计施工情况排查

经有资质单位设计,原设计单位:经有资质单位施工,原施工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无施工草图

改造(改建扩建)情况排查

1.建成后未改造2.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改造,改造设计单位:
经有资质单位施工改造,改造施工单位:
3.
建成后改造,改造时间:改造内容:加层(含夹层)扩建
拆改主体承重结构改变用途开挖地下空间其他:

在建房屋其他信息

开工时间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进度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违法建设情况

1

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

2

违法占地建设

3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4

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5

无资质设计、施工

6

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7

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

8

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

9

存在前述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

违法违规审批情况

1

立项审批违法违规

,无

2

用地审批违法违规

,无

3

规划审批违法违规

,无

4

施工许可审批违法违规

,无

5

经营审批违法违规

,无




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1

予以拆除

m²,无

2

加固处理

m²,无

3

予以没收

m²,无

4

责令停止使用

m²,无

5

责令停工整改

m²,无

6

处罚企业

7

处罚人员

8

罚款金额

万元

9

下发整改通知单




乡镇(街道)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排查意见

排查人(签字):排查技术员(签字):排查日期:

注:本表包括既有和在建房屋,在建房屋需要填写:地址、层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在建房屋其他信息、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情况和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附件2


龙射镇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汇总表

序号

房屋基本信息

在建房屋信息

违法建设

违法违规审批

隐患问题整改

备注

房屋地址

原设计用途

实际用途

建筑面积(㎡)

层数

建设年代

结构类型

住用人数

是否威胁公共安全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是否存在主体结构安全隐患

开工时间

进度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

违法占地建设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无资质设计、施工

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

存在前述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

立项审批违法违规

用地审批违法违规

规划审批违法违规

施工许可审批违法违规

经营审批违法违规

予以拆除

加固处理

予以没收

责令停止使用

责令停工整改

处罚企业(家)

处罚人员(人)

罚款金额(万元)

下发整改通知单(份)


















































































合计:全镇街(行业领域)共排查城镇房屋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存在主体结构安全隐患的城镇房屋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填报人:













审核人:







日期:






注:1、属于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行为和隐患问题整改第15项情形的在对应表格内打“√”;
2
、若排查房屋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则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一栏填写生产经营单位。


附件3

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

______月)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序号

内 容

有关情况

一、本地区总体情况

1

本地区建成区总面积(万平方米)


2

本地区建成区既有房屋建筑总量(栋),其中已取得产权登记的房屋建筑总量(栋)



3

本地区建成区既有房屋建筑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已取得产权登记的房屋建筑中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4

本地区建成区在建房屋建筑总量(栋)


5

本地区建成区在建房屋建筑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6

本地区党委政府领导是否做出批示指示

/□

7

是否成立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

8

是否制定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

二、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

序号

内 容

排查数量

整改数量

月底值

累计值

月度值

累计值

9

排查整改既有房屋建筑数量(栋)





10

排查整改既有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11

排查整改在建房屋建筑数量(栋)





12

排查整改在建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13

排查整改违法建设行为(起)





14

其中,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起)





15

违法占地建设(起)





16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起)





17

*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起)





18

*无资质设计、施工(起)





19

*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起)





20

*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起)





21

*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起)





22

存在前述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起)





23

清查违法违规审批行为(起)





24

其中,立项审批违法违规行为(起)





25

用地审批违法违规行为(起)





26

规划审批违法违规行为(起)





27

*施工许可审批违法违规行为(起)





28

经营审批违法违规行为(起)





三、隐患问题整改分类统计情况

序号

内 容

月度值

累计值

29

予以拆除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30

予以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1

予以加固处理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32

予以加固处理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3

予以没收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34

予以没收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5

予以责令停止使用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36

予以责令停止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7

予以责令停工整改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38

予以责令停工整改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9

处罚企业数量(家),处罚人员数量(人)



40

罚款金额(万元)



41

下发整改通知单(份)



四、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内 容

月进展

总体进展

42

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进展情况



43

清查数据是否形成清查数据电子台账

1.□已形成电子台账;

2.□未形成电子台账。



龙射镇党政办公室 2021322日印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