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府办发〔2022〕99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强化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2〕263号)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决定从2022年起将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标准调整为15000元/人,一次性搬迁补助为2000元/户。
特此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