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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756248065K/2022-00008
  • 主题分类
  •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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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连湖镇
  • 成文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日期
  • 2022-01-03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连湖镇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印发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彭水段)线路建设占地和房屋搬迁 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府办发〔2021〕104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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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府办发2021104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彭水段)线路建设占地和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白鹤滩至浙江±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

输电工程(彭水段线路建设占地和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1220

1


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彭水段线路建设占地和房屋搬迁补偿安

实施方案


为确保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按期投运,加快推进线路建设占地和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 人民群众和搬迁户的合法利益,按照搬得出 、建得起 、住得进原则根据《重庆市供用电条例》《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 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211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彭水府发〔202117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彭水段建设项目占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及人员安置

组织机构

成立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彭水段

属地协调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远江

副指挥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


何成军祥奎


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国网重庆彭水供电公司总经理

县公安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 县文化 旅游委县应急局 县林业局 县信访办 鹿鸣乡 平安镇 龙 射镇棣棠乡太原镇普子镇 三义乡 连湖镇等相关单位负 责人

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电网建设中各项工作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经济信息委由县经济信息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负责处理日常具体事务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 、占地及房 屋搬迁组及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

职责分

(一)县经济信息委工作职责

履行县人民政府赋予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 电工程(彭水段属地协调工作指挥部的工作职责;负责对乡镇 人民政府实施线路工程建设占地补偿(含法律咨询)、房屋搬迁人员安置等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统筹协调工程项目推进等工

(二)县发展改革委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按规定权

限审查工程开工合法性手续,推进实施有关可持续发展战略工作


落地;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西电东送能源战略计划安排推动白鹤滩至浙江± 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彭水段项目实施

(三)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负责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彭水段 建设的政策宣传解释疏导工作负责辖区内占地补偿房屋 搬迁人员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协助中介机构完成土地、房屋 实物指标调查公示补偿安置费用测算房屋搬迁协议的签订负责占地补偿费用的支付;负责项目补偿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 工作负责矛盾纠纷的调处信访稳定及属地安全管理工作绝抢搭抢建抢栽抢种等现象及大规模阻工和群体上访事件发 生;负责有关文物信息的报送工作。

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1.县住房城乡建委: 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收购)等工

2.县农业农村委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宅基地审批及承包地经营权的确认和调整等工作

3.县公安局负责对占地和拆迁范围内村民(居民的户籍 审核和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依法打击线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4.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占地搬迁补偿标准的政策宣传、 解释工作负责占地补偿房屋搬迁 人员安置工作的监督 检 查和政策把关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补偿房屋


搬迁人员安置工作负责房屋搬迁各项费用的支付牵头做好 房屋调查拆除相关工作;负责线路建设临时用地手续审查、报 批工作负责宅基地的转用报批工作;负责占地农户土地、林地 变更登记等工作

5.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地占用手续的审查 报批等工作, 负责林木砍伐许可等手续办理依法做好占用林地服务和监管等工作

6.县水利局负责河道占用 水利设施迁移等工作。 7.县信访办:统筹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信访稳定工作8.县文化旅游委负责工程项目沿线文物发掘保护工作

9.县交通局配合做好工程项目的设施设备运输工作负责 涉及交通道路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

10.县应急局负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治理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11. 国网重庆彭水供电公司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资料收集、 整理审核及款项支付;落实专人全程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 部门勘察核实特高压线路沿线的占地拆迁所有塔基占地面积丈量和房屋面积测量及实物调查等工作共同做好建设占地补偿 房屋搬迁补偿 人员安置等工作,提供占地、林木砍伐(松木材 需按疫木除治要求及技术规程采伐覆膜 压土等监督)、房屋搬 迁等资料负责占地拆迁的资料汇总 归档 移交等工作。

四、运行模式


实行县 、乡镇两级管理并分级负责的模式运行。县经济信息 委负责整个线路工程建设占地和房屋拆迁工作的统筹协调沿线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补偿安置和房屋搬迁等工

线路塔基建设占地房屋搬迁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实行分建设占地补偿工作(临时占地除外由国网重庆彭水供电 公司委托有关乡镇政府实施;房屋搬迁补偿工作由国网重庆彭水供电公司委托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实施建设占地和房屋搬迁工作经费,由国网重庆彭水供电公司申请资金后拨付给有关乡镇人政府和相关部门

占地及拆迁规模

彭水县实施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项 目(彭水段共计占用鹿鸣乡平安镇龙射镇棣棠乡太原 镇普子镇三义乡连湖镇等8 个乡镇 24 个村集体土地约 75.8 共需搬迁房屋 75

政策依据和补偿标准

(一)土地占用补偿

1.永久性塔基占地补偿

根据《重庆市供用电条例》 第十四条架空电力线路杆 塔 基础不实行征地由电力企业根据杆塔基础用地情况对土地 承包经营权人或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给予 次性经济补偿并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的规定,该项目涉及征用


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参照《彭水自治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 办法》(彭水府发〔202117 进行测算采取只补偿不参 的原则,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将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以现金方式支 付给土地使用权人具体标准为: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 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区片综合 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 30%安置补助费占 70%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扣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的20%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支付给承包经营户征收未发包土地或者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

2安置补助费被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区片综合地价的70%乘以被 征收土地面积计算。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支付给承包经营户。

3)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每亩定额补偿8000元;果园挂果期和苗圃以及经济作物类每亩定额补偿15000

2.临时用地补偿

临时用地补偿按照市 县有关规定执行

(二)坟墓搬迁补偿


坟墓搬迁补偿按照无碑坟3500/有碑坟4500/ 五厢碑 6000 /九厢碑及以上按 12000 /座标准予以补偿, 由坟主的近亲属自行搬迁处在发布坟墓搬迁公告之日起30

内搬迁的每座坟墓奖励800逾期未搬迁处理的不予补 偿按无主坟处理

(三房屋搬迁补偿

被搬迁房屋面积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或中介机构现场调查登记的面积为准。房屋搬迁补偿标准参照《彭水自治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彭水府发〔202117规定的 标准执行

1.住房安置对象的确定

房屋搬迁时持有征地范围内被搬迁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

且按照《彭水自治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彭 水府发〔 202117 号)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的 人员为住房安置对象

2.住房安置方式及标准

该项目被搬迁房屋采取农村宅基地自建安置和货币化安 两种方式。安置补偿内容及标准为:

A:农村宅基地自建安置房屋补偿标准按《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彭 水府发〔 202117 执行


自建房补助按照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50%执行

宅基地补助按300/平方米执行具体补助面积以户为

单位按应批准宅基地面积给予补助

搬家补助费:按照 3 人(含 3 人)以下 1000 //次,3 人以上1500 //次的标准支付搬迁费用于被搬迁户搬家及生 产生活设施迁移按两次计发。

搬迁补助费1200/户的标准一次性计发搬迁补助费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员按照200//月的标准计算并一次性支付18个月的临时安置

B:货币化安置(该安置方式只适用于集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屋搬迁对象无法选择农村宅基地自建安置的情况)。

住房货币安置的货币安置款额等于住房货币安置价格标准乘以应安置建筑面积住房货币安置价格标准按征地范围周边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与砖混结构房屋重置价格标准之差确定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核准为2300/平方米住房安置对象的住房安置建筑面积标准为30平方米/

被搬迁房屋,房屋补偿标准按《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

通知》(彭水府发〔202117 执行

搬家补助费:按照 3 人(含 3 人)以下 1000 //次,3 人以上1500 //次的标准支付搬迁费用于被搬迁户搬家及生 产生活设施迁移按两次计发。


搬迁补助费1200/户的标准一次性计发搬迁补助费

临时安置费:按照应安置建筑面积计算并一次性支付12月的临时安置费每个住房安置对象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300//

3.房屋拆迁奖励

在房屋搬迁通知发布之日起房屋搬迁户在 30 日 内签订房 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搬迁住房(简易结构农业生产用 的圈 、棚除外)200 /平方米标准给予搬迁奖励;30 日后签订 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不予奖励

对住房安置对象选择住房货币安置的实行住房货币安置奖

励,照应安置面积100/平方米的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

A.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之日起 30 日 内搬迁人向被搬迁 人一次性支付50%的房屋拆迁补偿费

B.房屋搬迁完毕经被搬迁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现场验收 并出具书面证明后 30 日 内,搬迁人向被搬迁人支付剩余 50%房屋搬迁补偿费

5.特殊情况的处理

A.在房屋搬迁前持有合法证照或正在经营的房屋其经营的房屋补偿实行评估补偿,并按房屋补偿总额20%给予搬迁补助 费(含设备搬迁损耗 停业损失 搬迁费补偿

B.被拆迁房屋涉及抵押质押 依法冻结 赠予 继承等房


屋产权纠纷,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解(除)决的,由搬迁单位向公 证机关申请办理证据保全但不影响该房屋的搬迁补偿

C.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障措施

对土地补偿和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实行全过程有效监督 凡出现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暗箱操作、违法乱纪,国家公职人员 阻碍或鼓动他人阻碍征地拆迁的行为一旦发现或经举报,调查 实并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的立即移交相关单位依法追究 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彭水自治县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2.彭水自治县农村房屋重置价格补偿标准3.彭水自治县农村房屋装饰装修补助标准4.彭水自治县农村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5.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彭水 段)属地协调工作指挥部人员名单


1


水自治县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单位万元/


区片综合标准


一类片


4.79

汉葭街道绍庆街道靛水街道


二类片


4.53

保家镇高谷镇郁山镇平安镇龙射镇黄家镇万足镇新田镇鹿角镇连湖镇鞍子镇普子镇桑柘镇润溪乡


三类片区


4.25

三义乡太原镇棣棠乡鹿鸣乡芦塘乡联合乡石柳乡龙溪镇走马乡长生镇大垭乡龙塘乡双龙乡善感乡乔梓乡诸佛乡桐楼乡大同镇岩东乡石盘乡朗溪乡梅子垭镇。


2


彭水自治县农村房屋重置价格补偿标准单位/平方米

结构类别

房屋结构

钢砼结构

框架(剪力墙现浇盖

1050/平方米

砖混结构

砖墙(条石预制盖

850/平方米


砖木结构

砖墙(木板穿逗瓦盖

700/平方米

砖墙(片石瓦盖

680/平方米

墙石棉瓦盖

(含油毡玻纤瓦彩钢瓦


580/平方米


墙结构

墙瓦盖

420/平方米

石棉瓦纤瓦盖

350/平方米


简易结构

砖柱(石柱木柱钢柱石棉瓦盖

(油毡玻纤瓦、彩钢瓦)


200/平方米

简易棚房

160/平方米

说明1. 房屋层高在 2.2 米以下(不含 2.2 ),1.5 米以上(含 1.5 按同类房屋面积的70%计算补偿

2.房屋层高在1.5 米以下(不含 1.5 ),1 米以上(含 1 按同类房屋面积的50%计算补偿

3.房屋层高在1米以下(不含1 按同类房屋面积的20% 计算补偿

4. 外阳台 屋檐按同类房屋的 50%计算

5.房屋面积以外墙尺寸计算


附件3


彭水自治县农村房屋装饰装修补助标准

名 称

结构及规

单位

()


房屋屋基平整费

钢砼砖混

平方


320


砖木土墙

平方


200

简易

平方


130

残值堆放


平方


25

以建筑面积为准


面装饰

水涂料(干粉钢化

平方


10


乳胶漆

平方


30

贴板墙纸(布

平方


80

硅藻泥艺术漆

平方


80

内粉

平方


25

平方


20

外墙砖

平方


80

外墙漆

平方


70



装门

890


简易木门 、木窗不予补偿

盗门

1020

塑钢

380

400

钛(镁合金门

平方


800

不锈钢门(玻璃滑

平方


190

管铁门

平方


150

合金窗(塑钢窗

平方


230

帘门

平方


180

木条窗钢条窗

平方


100

栏杆

不锈

130


木结

80


墙体吊柜橱柜

木质瓷砖

580


璃瓦


平方


160


嵌入式衣柜


平方


580


800


便盆(面盒

150


煮酒灶


2600

废弃的不予补偿

组合

瓷砖大理石

600


单眼灶


580


双眼

960


室内地面装饰

磨地板

平方


60




强化木地板

平方


120


实木木地

平方


250


100×100地砖

平方


160


80×80地砖

平方


130


60×60地砖

平方


70


马柱

水泥木质

20



室内装饰吊顶

层板或石膏板

平方


30


铝扣板塑料扣板

平方


130


石膏线

15


石沙片石


立方


25

(未使搬迁费

水泥砖砂砖




0.4

(未使用成品砖迁费

钢管(高压管


18


排污

塑料水泥

20


洗衣

水泥瓷砖

380


大理

640


水泥(石板

320


450



防盗网(窗

不锈

平方


100


铝合金

平方


120


闭路电视


260

迁费


电话(含宽带


260

座机电话搬迁费

户头


510

迁费

然气


120

迁费

动力电户头


3200

迁费

民用电户


850

迁费

柜式空调


400

迁费

挂式空调


200

迁费

太阳能热水器


250

迁费


电视

石膏


平方

300


350


600


大理

1400



附件4


彭水自治县农村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单价(

鱼塘坎

条石


立方

290


集体改田坎 、改土堡坎 、房屋基堡坎不予补偿

220

100

土围墙

50


泥路面


平方

160

人行道路一律不予补偿水泥路面厚度在10厘米以上按水泥路面补偿10厘米以下按碎石泥结面补偿

石(含条石

125

泥结路面

100

简易路面机耕道


80


条石


立方

120


井按容积计算补偿后不再按材料计算补偿

85

60

机井

450


石板


平方

80

地坝指正规成形的晒坝或院坝非正规不成形的坝子一律不予算补偿

75

合土

50

30

水池

条石


立方

120

按标准补偿的粪池蓄水池材料不在补偿燕窝形粪坑不予

坚石片石

75

55


条石


180


指人工砌筑的专用水

150

(砖三合土


75



9上水泥电杆

1200


电杆指乡镇以下集体个人投资 的

9米 (含9以下水泥电杆


800

室外电线

明电线

10

电线指乡镇以下集体个人投资

动力电线

20

室外水管


8

不含市政管网

沼气


2500

弃的沼气池不予补偿

苕洞


200


说明1.经补偿后的原构筑物由被征地单位或个人自行处置

2. 上表没有规定补偿标准的构(附着物按市场重置价进行补


附件5


白鹤滩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彭水段属地协调工作指挥部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

指 挥 长:远江 副指挥长付 豪

何成军祥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

县经济信息委主任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国网重庆彭水供电公司总经理


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农业农村委 县交通局 县 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 县文化 旅游委县水利局 县公安局 县信访办 鹿鸣乡 平安镇 龙 射镇棣棠乡太原镇普子镇三义乡连湖镇等有关负责人

综合协调组


  • 组长:王小兵

    县经济信息委党组成员

    成员罗登连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梁晓鸿

    公安局副局长

    林业局副局长

    县农业农村委副主

    应急局副局长


鹿鸣乡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平安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

金小闯龙射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

廖海彬棣棠乡人民政府政法书记

太原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李方红普子镇人民政府副镇

王薛燊 三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武装部长 张 豪 连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武装部长 国网重庆彭水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三、占地及房屋搬迁组


  • 组长:王小兵

    县经济信息委党组成员

    成员:张 宏

    鹿鸣乡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平安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

    金小

    龙射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

    廖海

    棣棠乡人民政府政法书记

    太原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方红

    普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薛燊

    三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长

    连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武装部长

    国网重庆彭水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元超

    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征收科科长

四、后勤保障组


  • 组长

    国网重庆彭水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张 宏

    鹿鸣乡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平安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

    金小

    龙射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

    廖海

    棣棠乡人民政府政法书记

    太原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方红

    普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薛燊

    三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长

    连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继强

    普子派出所所长

    龙射派出所所长

    陈文

    平安派出所所长

    秀川

    连湖派出所所

    邓建

    太原派出所所长

    小文

    国网重庆彭水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

    小勇

    国网重庆彭水供电公司发展建设部主任

    艳娇

    国网重庆彭水供电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122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