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756248065K/2021-00021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连湖镇
  • 成文日期
  • 2021-08-25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连湖镇人民政府转发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 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教委发〔2021〕246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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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转发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

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开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21〕18)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县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378492792或17323950271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825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

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渝教招发〔202118)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在渝招生各成人高校,市教育考试院: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5号)要求,我委制定了《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力确保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1.强化考试招生安全责任。成人高考国家教育考试。各区县政府(招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分管领导(招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责,主动向区县政府领导汇报相关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要在区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成人高考工作,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分工到岗、落实到人,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安全保密双重职责,关键和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在渝招生各成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和在渝招生各成人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14号)要求,把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制订相应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各考点要设1名防疫副主考(原则上由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要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要开展全覆盖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确保全体考生和考务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坚决守住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

3.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各区县(自治县)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巩固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报请各区县政府(招委会)协调相关部门,于成人高考考前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考试期间要会同本区县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招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成立成人高考安全保卫小组,实时搜索、监测、研判涉考有害信息,及时汇总并向市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害信息链接。

全面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4.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准确把握成人高等教育定位,紧紧围绕我市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发展领域,聚焦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农业等重大重点项目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报名人数以及高职扩招等因素,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相关要求,以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依据,参考报教育部备案的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科学安排投放在渝招生专业、招生类型。要进一步明晰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我市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只有经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批准下达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统一由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院校和招生专业,方可在我市开展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外地高校不得在我市安排业余形式招生计划;未建立函授站(点)并按我委要求履行相关登记手续的高校,不得在我市安排函授形式招生计划;普通高校不得安排脱产形式招生计划。独立设置成人高校脱产学习计划要根据行业需求合理确定。医学、外语、艺术等相关科类专业招生事宜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

5.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确定的报名条件加强报考资格审会同区县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异地报考、申请相关照顾政策和免试入学等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责任主体。要坚决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舞弊及替考行为,及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强化考生教育经历、学籍和工作单位的比对和审核,特别关注未能通过大数据比对考生的资格审核。要高度重视高级中等教育学历证书造假、伪造户口簿、居住证、社保缴费凭证等问题,警惕资格审核人员与招生中介或函授站点串通“放水”等行为。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通过总结交流,努力提高资格审核人员识别假证的能力。市、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对申请照顾政策和免试入学的考生进行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与相关部门政务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积极推行考生身份和报名资格网上核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6.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在渝招生各成人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认真落实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照教育部 “十公开”以及市教委《关于切实加强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4号)有关成人高校本专科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学习形式(脱产、业余和函授)、学制和年限、学习地点、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内容并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集中向社会发布。要加强对函授站点的管理和投入,凡在我市设置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必须在市委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并接受年度审核和检查。在渝招生各成人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严禁“先上车后买票”、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通知书、以高校校外办学点名义进行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严禁违反国家关于报考成人医学类高等学历教育条件的政策规定,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严禁以高等学历教育名义进行非学历教育招生虚假宣传;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要严防公司或企业、职业学校以合作办学为名,打着高校旗号,以保证高薪就业、委托高校培养为诱饵为高校网络生源并向考生收取高额培训费或就业安置费,然后卷款逃跑或违约的诈骗行为。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渝招生各成人高校方可根据市教育考试院发放的录取名册发放成人高校录取通知书,并严格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8号),将招生单位“七公开”的书面告知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直接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

认真做好考生服务和新生资格复查

7.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市、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和在渝招生各成人高校要大力开展招生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和手机等媒介,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要提醒广大考生充分了解国家关于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以及医学、艺术、体育、外语等相关专业招生政策。配合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中有关“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鼓励退役军人积极报考。大力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结合《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等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8.严格新生资格复查。根据教育部和我市有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报到时,高校要使用网上录取系统和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特别是录取照片信息),逐一核查比对报到新生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历文凭、加分顾和免试资格、相关证书等入学资格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通过“人证识别”,严防冒名顶替上大学。同时,收取考生家长已签字确认的“七公开”告知书存档。要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凡前置学历未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以及不符合医学类等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等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予以新生学籍注册。

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9.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根据教育部要求,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考务工作。市教育考试院要根据主城区标准化考场分布情况和考生分布情况,在报名阶段采取措施进行合理分流、科学安排考场,确保成人高考期间标准化考点够用、能用、管用且必须使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考点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升级,完善考生身份验证系统、防控作弊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指挥处置系统,不断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舞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

10.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和在渝招生各成人高校要认真落实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监管责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及时调查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请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教育考试机构和相关学校。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24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

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5号)规定和要求,为确保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及章程

凡经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批准下达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统一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方可在我市开展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招生类型有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符合本校实际,内容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性质、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及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艺体专业测试的科目、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其招生章程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解释本校招生政策以及处理招生有关遗留问题。

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须将其招生章程链接发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在其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布。

凡在我市举办函授教育的成人高校必须到重庆市教委履行函授站登记手续、进行年度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招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凡未经教育部审核、无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主要步骤如下:

1.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应在其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下,编报招生专业目录(可暂不考虑招生人数);

2.在报名开始前,教育部汇总并下达《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3.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据此填报志愿;

4.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汇总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上报教育部;

5.计划部门根据各校、各专业的生源结构,制定学校及专业招生计划数;并对报考人数较少,社会需求不旺的专业或招生学校作必要调整;

6.在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前,教育部将下达《重庆市2021年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专业计划》(以下简称“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考试院再次公布;

7.个别专业如因故取消招生将导致志愿失效,所涉及的考生可根据招生计划重新填报志愿(即第二次填报志愿)。

成人高校在渝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将在以下网站公布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下同、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下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时间:831日912日。

3.现场确认时间:98日9月17日(周六、周日除外)。

4.网上报名网址:

1)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2)重庆招考信息网。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渝中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3.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的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其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三)报名环节和考试地点

考生可在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就近报名。报名主要环节是采集考生信息、网上审核、网上交费和现场确认。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的区县(以下简称考区)参加考试。

(四)报名工作

报名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报名期间,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核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杜绝大规模有组织的异地报考现象发生。

1.网上报名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按重庆市成人高校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要首先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照片的电子版,查清即将填报志愿的层次名称(代码)、院校名称(代码)和专业名称(代码),以及本人是否符合有关政策照顾、申报方法等,以备填报之需。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含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根据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准确填报层次、类别和科类等报考信息,以及院校、专业等志愿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相片,身份证正、反面相片等信息。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填写实际联系方式,不得填写函授站点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得由函授站点代为填写。

根据教育部要求,每个考生同一时间只能拥有一种学历高等教育学籍。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须书面告知考生有关信息,请慎重填报,否则造成遗留问题后果自负。

2.网上审核

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要及时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审核。同时,要审核考生提交的相片是否是正面免冠登记照,其容貌是否与考生上传的身份证上相片一致,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特别是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信息是否填写,是否具有报考资格,个人基本信息与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等。如不合格,则发回由考生重新提交上传相关信息直至合格,考生方可进行后续操作。如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直接拒绝考生报考。

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的审结时间为24小时。考生可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六除外,可顺延至周一),查阅本人是否通过了网上审核。

3.网上缴费

凡通过了区县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目前,交费通道仅开通了“支付宝”缴费,考生须按系统提示完成有关缴费操作。

4.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志愿设置

高起本设置一个志愿;高起专设置二个顺序志愿;专升本设置二个顺序志愿。

2)高起本兼报高起专

报考高中起点本科的考生,可以兼报考高中起点专科。

3)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要先选择报考层次全国统一成人高考有三种层次:高起本、高起专、专升本;在高起本和高起专层次中有文之分,然后又分别细分了24个科类;在专升本层次中,共分有8个科类;考生须选定报考类别后,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考生应充分了解所报院校及专业的招生类型、范围和层次,熟悉和了解所报专业的科类、学制、学习形式、授课方式、授课地点、收费等具体要求,有关情况可进一步咨询招生院校。

考生志愿填报确定后不得改报;但在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数后,若考生报考的学校或专业在招生计划中被取消(招生人数为0),考生可以改报相同类别的其它学校或专业。改报办法见本通知“第二次填报志愿”部分。

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和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及其函授站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引导,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准备,落实志愿填报相关咨询工作,提供一切条件确保填报志愿工作的顺利进行。

5.现场确认

1)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考生,按其报名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或在职证明、学校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我市户籍考生在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须提供报名所在区县的房产证或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或生活其他凭证;非我市户籍考生跨省市报名的,须提供我市居住证或工作单位证明或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证书。

4)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出具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5)现场确认时,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再次严格审核考生报考条件,要特别审核报考条件要求的前置学历并留存复印件备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允许报考(专升本考生学历信息审核按第6条执行)。

6)按照市教委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有关规定,严禁中职学校组织在校学生报考成人高等学校。

7)考生须遵守确认现场的防疫要求。考生在确认现场要戴好口罩;现场确认过程中,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现场要有考生排队的区域(路线)和距离的明确提示;确认场所要设置必要的隔离场所和隔离通道,配备足够防疫物资,加强确认场点的清洁消毒;要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工作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防范出现疫情传播,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于干扰确认现场秩序、不服从确认点管理的考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6.考生前置学历审核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审核一律改为学历证书信息+本人申请+承诺书,即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交本人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由本人签署学历证书真实承诺书和成人高校专升本报考申请;同时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必须书面告知考生:若考生在入学时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则须承担录取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习期满后不能获得毕业证书的后果。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审核为学历证书信息+本人申请+承诺书,即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交本人国民教育系列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证书的相关信息,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供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证书现场确认时,由本人签署学历证书真实承诺书和成人高校高中起点报考申请;同时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必须书面告知考生:若考生不能通过区县教委组织的学历认证以及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的学历抽检,则承担取消报考资格的后果。

7.根据国家卫生健康要求,医学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8.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对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后,打印出《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单》(内含考试诚信承诺及考生须知晓事项)正本及其副本,由考生核实签名,副本交考生保管,作为考生领取《准考证》的凭证,正本留存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

9.各区县考试机构要向市教育考试院提供准确的考生数据,即:(1)考生基本信息(含学历证明信息);(2)考生照片信息(可由考生本人提供,照片不符合要求者,须现场拍照);(3)考生特征信息,即考生享受照顾政策信息;(4)考生志愿信息

(五)考生享受照顾政策及审核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有多项照顾政策,凡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核及公示者,录取时可享受加降分照顾,最高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详见本通知“录取办法”部分。

照顾政策中有关照顾项目、加分分值、免试入学条件等内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由报名系统强制提供给考生阅读,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视为已送达考生。

申报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交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工作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人员要在复印件上签章,原件归还考生,复印件由区县教育考试机构留存1年备查(便函形式的证明材料留存原件)。考生报名信息的电子数据保存期限为长期保存。

为防范、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各区县考教育试机构和市教育考试院将同时对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及照顾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网上公示,并保持公示半年,只有通过公示的考生才能在当年的录取中享受照顾。

(六)考试适应性练习及体检

1.所有考生要认真进行考试的适应性练习,以正确掌握答题卡填涂方法,适应性练习的试卷及答题卡可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成人高考考生必读栏目中下载,由考生自行练习。

2.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学后自行安排。

三、考试组织管理

考试的组织严格按《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工作手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14号)有关要求执行。

(一)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要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全面落实成人高考安全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各区县政府(招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维护成人高考的严肃性。

(二)保障措施

强化队伍建设和能力培训。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考务及安全保密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选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考务和安全保密工作;健全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制度,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安全保密意识和组织实施考试的能力。

加强考试关键环节管理。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做好考试组织,加强考生入场检查,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高科技工具作弊。要狠抓安全保密制度的细化和落实,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要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针对生源特点,创新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形式,提高针对性。要重点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宣传,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法律条款内容。

(三)考点设置

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点原则上应设置在区县政府所在地,如确需在区县政府所在地之外设置考点的,必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

(四)试卷密级

重庆市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行全国统考,其试题、答题卡、答案、评分参考、试题汇编等(以下称试卷)密级规定为:试题(含电子版)、答题卡、参考答案、评分参考和试题汇编启用前为绝密级;评分参考启用时降为秘密级,保密期限为5年;考生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成人高考的所有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委托具有保密印刷资质的单位印制。

(五)督考巡考

为了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督促检查,考试期间,将向各区县派出督考和巡考人员,检查、指导、监督、考评考区的成人高考工作。

(六)准考证

考生的《准考证》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于考试前一天发给考生本人;免试生无《准考证》。

四、考试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兼报高起专)

1)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史地。

2)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理化。

2.高起专(含高职)

1)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

2)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

3.专升本: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专业基础课,共3科。专业基础课根据各学科门类的特点设置8科目(详见附表-1),由招生院校按专业的需要规定考生应试其中1科目

4.高起本、高起专的外语考试,分英、俄、日3个语种。

5.所有招收艺术及体育类专业的院校,都要对考生进行专业测试,其测试的科目、时间、地点等,由招生院校自行负责组织;各招生院校的专业测试必须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各类专业测试成绩及招生院校确定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须于1025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计分办法

1.所有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2.报考高中起点艺术类的考生,其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投档分,但要载入电子档案,供招生院校录取时参考。

3.招生院校规定的专业测试科目计分办法由测试院校确定,其成绩不载入电子档案,由测试院校存档,供录取时参考。

(三)考试时间

重庆市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高中起点本、专科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各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按“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执行(见附2)。

(四)考试命题

2021年成人高考依据2020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统一命题。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教学厅〔201712号)执行。

(五)考务要求

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制订的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考试,统一按照《成人高考电子指令》完成考试流程。

试卷制作支持网上阅卷,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试题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类。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在规定的题号及区域内作答。

考生一律严禁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参加考试。为避免考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和保证答题效果,市教育考试院将为考生准备标准文具袋。考生现场确认时原则上要求购买标准文具,与《准考证》一并领取。

未订购标准文具的考生,请按以上要求自备质量合格的文具。

五、评卷及成绩发布

(一)评卷工作

今年,我市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评卷工作实行全科目远程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实行重庆市教委领导、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重庆师范大学具体承办的管理体制。

试卷扫描、卷库管理、中心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远程网上评卷场的管理和评卷工作由重庆师范大学负责。

(二)成绩发布

1119日中1200布考生成绩,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考生可凭《准考证》领取。

考生可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免费查询成人高考成绩。

(三)分数复查

考生可申请分数复查,但不查卷。考生总分复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凡要求复查的考生,于11201200—211200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根据提示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登记成绩复查科目;1127日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复查结果。

(四)录取分数线

重庆市教委将于1119日划定成人高考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五)招生计划

市教育考试院将在分数线公布的同时,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计划》,以供考生查阅。

六、第二次志愿填报

(一)填报对象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对象为: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学校或专业在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取消了招生,凡涉及的考生均可重新改报其它学校或专业。

(二)填报规则

凡符合第二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填报志愿:

1.考生不得改变报考科类改报本科类以外的学校;

2.考生只能对涉及计划变更的志愿进行改报。

(三)填报时间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11309001800。符合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根据《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第二次填报志愿。

(四)对放弃填报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第二次填报。

七、录取办法

成人高等学校在渝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委统筹管理,市教育考试院受市教委委托承担事务性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由市教育考试院向招生学校提供符合报考条件且成绩达到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供招生学校审录。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同时,由招生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并处理有关遗留问题。

录取将严格执行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上的考生不一定全部被录取。重庆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我监督。为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要求,市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期间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相关情况。

成人高校专科计划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在渝招生计划数。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在录取过程中,对违反规定在报名时组织考生填报函授站点统一联系地址的高校,降低其录取比例或者不予增加计划。

招生院校自行选择合适的地点,通过网络下载或上传考生电子档案,准确、高效地完成录取工作。录取的全部过程将由计算机记录并存储,以备查。

(一)录取准备和实施

1.分数线的划定将以成人高考各类别招生计划数、有效生源数和录取比例为主要依据。其中,高中起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高中起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2.录取时间将在《重庆市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在渝招生网上录取实施办法》中通知。

(二)照顾录取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退役军人专科毕业生,经本人提出申请,凭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力的专科毕业证、退出现役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升本学历教育。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5)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61231日前出生);

6)贫困区县的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籍考生;

8)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2)散居非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

符合且申报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报名确认时,交验相应的照顾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其中:贫困区县户籍考生,在户籍地报名考试,可享受贫困地区照顾政策,报名时考生须出具本人户籍页原件;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页原件报考,可享受聚居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三峡库区淹没乡镇的搬迁移民考生,须提供由区县移民局出具的相应证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市、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等相关证明办理。

凡申报照顾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到区县考试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申报者及其申报照顾项目将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区县考试机构公示栏及考点公示栏进行三级公示。原则上于9月底前完成各类免试入学和享受单项照顾政策的审核及公示。

符合上述两项或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最多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一项照顾政策,不得累加。

(三)录取数据及录取名册

市教育考试院、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准确核对和妥善保管招生录取阶段的所有数据及相关文件资料。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报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要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数据,并向招生院校提供2021年录取新生名册及录取新生数据。招生院校必须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免费查询录取信息。

(四)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各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有关文凭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地省级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并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招生学校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招生经费

招生经费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制定〈重庆市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收取办法〉的通知》(渝价〔2000113号)、《关于调整我市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2165号)、《关于调整我市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4636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每位应试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每位免试生缴纳报名费50元。每录取一名新生,由招生学校向市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经费60元。

  九、违规处罚

(一)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进行处理。

(二)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8号)进行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三)对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固定证据,协助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