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电子文件
彭水牧发〔2022〕15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
关于申报2022年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县上统筹部署,结合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县情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畜牧产业发展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本次项目申报按照“自愿发展、先建后补、视情拨付”的原则,项目建设选址在非禁养区,用地、用林等需符合建设规划,且不在重点项目控管区域;
(二)规模养殖场新建或改扩建圈舍及配套设施,需符合环保、林业、国土、水务及畜牧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水、电、路配套完善。
(三)由符合条件的申报业主按照指南要求选择1个不同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县级及以上财政资金(不含贴息项目、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配套项目)。
二、资金配套要求
项目申报对象可为全县在非禁养区内的农牧业公司、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级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养殖场户。
(一)公司企业业主,自筹配套资金不得少于财政补助投入资金;
(二)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养殖大户,自筹配套资金不得少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三)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委)全额投资的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移交村(社区、居委)集体经济组织。
三、利益联结机制要求
(一)申报业主,必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紧密带动关系。根据农户自身条件,合理选择相应的联结纽带,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确定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分配方式。
(二)鼓励通过开展订蝉联结、服务联结、劳务联结等利益联结形式,单独或组合使用订单生产、提供技术委托生产、务工等方法,建立稳定、紧密、互利的利益联结关系,带动农户增加收入。所运用的利益联结机制需呈现在申报材料中,其执行情况将作为项目验收的刚性条件,决定项目验收结果。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及方案编制。
1.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证明资料(附件3),业主申报10万元以下拟建项目,只填报项目申报表(附件1);
2.业主申报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拟建项目,除填报项目申报表外(附件1),同时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送电子档(附件2)。
3.业主所申报项目,由属地各乡镇(街道)初审推荐(先村里、乡镇分别公开公示),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县畜牧发展中心。乡镇(街道)需对业主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超过规定时限上报为自动放弃,将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规范实施方案格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补助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项目,要严格按附件所列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不得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三)合理编制方案内容。
1.项目申报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投入能力,合理策划项目,如实填列有关内容,要保证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合法合规性,并对其负责。
2.要注意项目选址、项目建设内容的科学性,要符合区域发展规划,不得逾越生态红线,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充分说明项目的竞争优势,要清楚表述项目拟采取何种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等。要设定项目的绩效目标和带动目标,确保其予以实现。
3.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项目绩效目标及带动性、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支持对象、支持项目及支持环节要符合本通知相关要求。
4.经县级综合评审通过并公示,且按要求上报审核备案的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并作为监督检查验收、绩效评估、接受审计的依据,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办理。
(四)保证项目建设时限。项目建设期限应尽力保证在2022年10月31日前结题,特殊情况须延期实施的除外。
(五)其他资料要求。各项目申报主体报送项目实施方案时,同时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1.提交经工商部门核准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为申报主体的除外),并由法人加盖申报主体印章;
2.提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的拟带动农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
3.如涉及生态保护、耕地保护、林地保护等情况的项目,应补充提供项目可实施的相关佐证资料;
4.所有申报业主,需到人民银行出具提供征信证明(全额投资的项目除外)。
5.属地村民委公开公示资料图片、乡镇(街道)公开公示资料图片。
五、资料报送
(一)资料装订。为便于组织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胶印。
(二)报送时间。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档以实际上传时间为准,纸质件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3月18日前。
(三)报送形式。各项目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资料送属地管理乡镇(街道)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分别在属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政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将项目申报资料纸质件(附公示照片)报到县畜牧发展中心,并提交电子件。
六、项目实施
县畜牧发展中心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项目,进行综合核查,统筹组织综合评审并公示,对合格者下达立项批复。项目竣工后,项目业主向当地政府提交初步验收申请,当地政府重点查验利益联结机制落实情况。初验合格后,项目业主向畜牧发展中心提交竣工总结报告和财务资料,畜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验收。建设内容完成,达到绩效目标等相关要求,经验收合格者,按程序予以兑现资金。
七.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和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县畜牧发展中心负责项目的同志联系
白鹅项目负责人:畜牧科(杨静、艾晓鸿、刘阳),电话:13896879285,邮箱:475778961@qq.com;
中蜂、牛、兔项目负责人:推广站(王天波,彭丹),18996993233,13648210181;邮箱:710067675@qq.com,704845211@qq.com。
附件:1.2022年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证明资料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
2022年3月9日
附件1
2022年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表
申报项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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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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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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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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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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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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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禁养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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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是否申报过其他同类项目资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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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场地是否享受过同类项目资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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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现有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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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建设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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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 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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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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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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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申报 |
本申请业主(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特此申报。 业主签字:年月日(盖章) | |||||
属地乡镇街道意见 |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盖章) | |||||
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盖章)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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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___
2022 年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系人: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手机:
填制日期:
彭水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涉及产业在当地发展状况;是否为县乡村规划发展特色高效产业等)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
(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
(直接及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特别要写明项目带动能力,要详细说明采用何种方式(即采取何种利益联结方式,如订单帮扶、务工就业等)带动,可带动多少农户;带动能力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要科学合理设置并能实现)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项目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财政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
(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
(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
(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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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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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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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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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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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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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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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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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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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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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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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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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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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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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县级主管部门评审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开展,评审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申报主体不填写此表。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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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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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申报单位不填写此表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合规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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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由申报主体及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相关机构填写并加盖公章,有关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跨区域实施相关项目乡镇(街道)可不签署意见;此表为必报件。
附件3
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证明资料
一、产业项目(衔接资金项目小计999万元)
(一)肉牛规模养殖示范场建设(小计120万元)
1、新建(或改扩建)牛舍(雨污分流)150平方米;新建饲草料房60平方米;新建钢混结构三格式化粪池60立方米;新建干粪堆积棚30平方米(防渗漏处理,四周围墙高度不低于1米,顶部加彩钢棚);存栏牛不低于10头;配套完善生产、防疫及环保等基础性设施设备,补助8万元/场(已申报实施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场,补助5万元/场)。实行竞争性立项,经申报审批,达标验收,小计120万元。
(二)中蜂产业建设(小计399万元)
1.中华蜜蜂良种选育场升级
升级彭水中蜂良种场建设,支持采购智慧蜂箱100个,种群常年保持在100群以上,完善选育方案,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开展良种选育,完善生产记录,免费对全县蜂农提供蜂王200个以上。全县规划建设1个场,每个补助40万元,小计40万元。提供县审计局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竣工财务审计报告,并获得市级种蜂场资格。
2.中蜂成熟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常年保有中蜂100群,继箱100个,新建标准蜂棚50个,业务管理用房50平方米,场区人行步道160米,配套摄像头等智能化设备,完善蜂场用水、道路、照明、围栏、防疫、档案、质量等相关管理措施,年产成熟蜜300公斤以上,出具不含蔗糖且淀粉酶活性10以上的检测报告。全县规划建设11个场,每个补助10万元,小计110万元。
3.蜂产品加工及品牌建设(小计250万元)
(1)升级改造蜂产品加工厂,改造蜂产品加工生产线三条,配套冻库建设,支持60万元。
(2)对中蜂生产企业当年申报获批生产销售产品(产品附码,扫码可查询相关信息)单个10万元以上。全县计划20个,每个奖补5万元,小计100万元。
(3)对中蜂生产企业当年申报获批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开展正常生产经营,奖补5万元/个;申报彭水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奖补5万元/个;制定中蜂标准继箱生产成熟蜜技术规范,奖补15万元/个。全县计划绿色食品认证5个、中蜂标准继箱生产成熟蜜技术规范1个和彭水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1个,小计45万元。
(4)品牌建设。1、指导创建彭水蜂蜜地理标志1个。2、指导彭水开发蜂产品5个以上。3、技术支持彭水成熟蜜基地建设4个以上。4、为彭水召集线上线下专家设计在全国具有彭水文化特色的彭水蜂蜜商标。5、根据宣传视频脚本,提供彭水蜂业MV广告短片(时长30秒)》。支持经费49万元。
(三)支持白鹅产业建设(小计480万元)
1.白鹅规模养殖示范场建设
新建(或改扩建)鹅舍及生产设施1000㎡;干粪堆积棚40㎡;购置及安装网床等600㎡;配套完善购进切草机等相关生产、防疫及环保等基础性设施设备。实行竞争性立项,经申报审批,达标验收,补助20万元/场,全县规划建设5个场,小计100万元。
2.白鹅适度规模场养殖
新建(或改扩建)白鹅圈舍及生产设施400㎡;干粪堆积棚20㎡;购置及安装网床等200㎡;配套完善购进切草机等相关生产、防疫及环保等基础性设施设备。实行竞争性立项,经申报审批,达标验收,补助8万元/场,全县规划建设10个场,小计80万元。
3.白鹅等家禽加工项目
在工业园区等适宜区域选址,新建加工厂房4000 ㎡(热镀锌、高空间彩钢棚等) ;硬化厂区车间、停车场等地面(15厘米厚)5000㎡;厂房内分区建待宰间、屠宰间、检验室、仓储间、员工生产及培训室等室内设施;购置安装白鹅等家禽屠宰设施设备;修建储水池300m³、安装水电设施等;修建围墙、监控室、大门及安保室等安全设施;购置园区加工用地12亩,完善环保等设施。提供竣工财务审计报告。全县规划建设1个厂,小计补助300万元/厂。
二、东西协作资金项目(计290万元)
(一)支持肉牛产业发展(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全额投资190万元)
规模养牛场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为芦塘乡坡平村,项目建设内容:①新建牛场入口大门和牛场饲养区入口大门各1座;②硬化张子西至牛场宽3.5m公路300m,新建绿化带220㎡;③建设完善相关设施:建砖混结构仓库1座面积150㎡、硬化场平700㎡、建场内边坡堡坎500m³、排水沟150m、建牛棚水泥砖挡墙400㎡;④建清洁间、废料存储间和病牛隔离间各1间(共计建筑面积350㎡);⑤购买抓草机1台,买并装牛棚卷闸门18扇;⑥其他综合费用(设计、财评、监理费等)。实行申报立项,建设完成,达标验收(审计结算为准,属地政府申报建设)。全县计划安排1个场,小计全额补助190万元。
(二)肉兔养殖场粪污处理项目(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全额投资100万元)
肉兔养殖场粪污处理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位为普子镇,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原兔场室外无盖板排污沟140m;新建三个100立方米的化粪池,新建三个150立方米的生化池;新建从原水池新铺设给水管网至粪污处理房DN65镀锌钢管260m;新购并安装排污管;改建干粪堆码房300平方米;新购1辆清粪车;购买并安装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其他综合费用(设计、财评、监理费等)。实行申报立项,建设完成,达标验收(审计结算为准,属地政府申报建设)。全县计划安排1个场,小计全额补助100万元。
带动农户证明(格式)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在_____乡镇(街道)______村(社区)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该经营主体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利益联结方式(利益联结方式为订单帮扶、吸纳务工就业、提供技术委托生产等中的一种或几种,或其他有效利益联结方式或带动方式)带动群众发展,预计通过项目实施和产业发展,可带动农户____户、_____人,其中:带动贫困户_____户、_____人;预计可带动农户户均收入达_______元。
特此证明
签字:
****村(社区)委员会(公章)
年月日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以上情况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核实,情况属实。同意推荐此经营主体申报前述产业发展项目,推进地方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年月日
用地证明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拟在_____乡镇(街道)______村(社区)_____ 组(小地名:_____,坐标拐点:经度_____ ;纬度_____)新建或(扩建)养殖场,占地面积平方米。该地符合属地政府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用地、用林及水资源保护等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为非禁养区域。
特此证明
属地自然资源与林业服务中心意见(盖章)
乡镇(街道)领导意见:
乡镇(街道)盖章
年月日
彭水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综合科2022年3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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