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687P/2022-00034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善感乡
  • 成文日期
  • 2022-09-06
  • 发布日期
  • 2022-09-06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民发〔2022〕101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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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2022101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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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工作要点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民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精准施策,积极动员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志愿服务人员广泛参与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有力助推乡村振兴,确保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一、坚决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一)持续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继续按照《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彭水民发〔2021124)的精神,深入落实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单人保”“渐退制度”“刚性支出扣减”等救助政策,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按照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回头看”以及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的相关要求,年内开展2次专项“回头看”暨社会救助治理工作,全面摸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立查立改,不断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救助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二)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及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与申请审核确认规程,严格落实《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县民政局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调研,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在辖区内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执行,确保政策落地持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推动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作用。深化拓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加强重点人群基本生活状况动态关注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因受疫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落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强化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有效衔接。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缩短社会救助办理时限。持续开展“救助在身边”行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畅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作用,打造优质服务平台窗口,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救助帮扶就在身边。

二、强化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四)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落实农村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政策,探索推进农村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照护服务。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发放范围。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持续实施“福康工程”。

(五)加强农村留守群体关爱帮扶。构建农村留守群体关爱服务体系,开展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完善以空巢、留守、散居特困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细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构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级工作网络。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措施。

三、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有关制度,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村(居)民自治章程。强化基层监督,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服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乡镇(街道)民主协商制度,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

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推进村(居)民自治“五个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落实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推动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发挥作用。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严格规范村庄撤并。

(八)提升基层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强化基层社区为民服务、便民服务、安民服务功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持续做好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管理和服务。

四、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九)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将具备条件的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继续运行好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提升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全面推行农村“四有五助”互助养老模式,广泛开展互助养老服务。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日间照料、老年食堂等服务,提升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品质。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工程。

(十)深化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加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健全婚俗改革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集中力量开展违规墓地整治行动。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补齐服务设施短板。持续抓好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

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十一)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合作,引导社会组织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群体关爱、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持续开展东西部协作,促进鲁渝社会组织交流合作,建立聊城市社会组织结对帮扶机制

(十二)发挥慈善力量作用。借助“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不断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乡镇社会工作站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加强民政领域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发展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引导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实施项目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

、加强工作力量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各乡镇(街道)要抓实抓好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36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政协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联组会时关于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根据工作要求,以及本地工作任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周密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大力抓好乡镇社会工作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农村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民政干部、民政专业人才、村(居)两委民政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提升各类人才业务素质能力。深入落实走访机制将入户走访、掌握困难群众情况作县、乡、村三级的日常工作,组织辖区社区工作者、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经常性进村入户,了解困难情况,及时施精准救助帮扶。

(十八)加强监督检查县民政局组织专门队伍,加强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上报民政局党组研究解决,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各级要加强乡村振兴民政资金项目管理,确保合法合规加强作风建设,把作风问题治理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过程,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措施精准、管理规范、效果显著。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