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687P/2023-00015
  • 主题分类
  • “五类”政策文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善感乡
  • 成文日期
  • 2023-07-14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残疾学生入学资助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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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残疾学生入学资助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残联:

《彭水自治县残疾学生入学资助救助实施方案》已经县残联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7月10日

彭水自治县残疾学生入学资助救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精神,进一步保障我县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助救助对象

就读于普通小学、初中、高中的彭水籍残疾学生及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彭水籍残疾高职生、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

二、资助救助标准

对就读于普通小学、初中、高中的彭水籍残疾学生实施生活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200元。

对当年新入学的残疾大学生实施一次性入学资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5000元,研究生每人4000元,专科生和高职生每人3000元。

对2023年及以后入学的在读残疾大学生(当年已实施一次性入学资助的除外)实施生活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三、资助救助条件

(一)彭水县户籍;

(二)申请人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在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及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教育;

(四)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

(二)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后报县残联审核。

(三)县残联确认后将资金发放到受助对象。

五、申请材料

(一)就读于普通小学、初中、高中的残疾学生生活救助

1.彭水自治县残疾学生入学资助救助申请表;

2.申请人或监护人本人身份证;

3.申请人户口页,监护人户口页,户口簿首页和户口增减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学生监护人的银行卡及复印件,并备注开户行。

(二)残疾大学生入学资助。

1.彭水自治县残疾学生入学资助救助申请表(无需填学校审核栏);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入学通知书;

5.大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及复印件,并备注开户行。

(三)残疾大学生生活救助。

1.彭水自治县残疾学生入学资助救助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大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及复印件,并备注开户行。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县残联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将原件退回乡镇(街道)。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残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收集、审核申请,并于今年8月10日前报县残联。联系人:县残联就业服务所谢华山 联系电话:16623988800。

附件:彭水自治县残疾学生入学资助救助申请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7月10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37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