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规资函〔2024〕205号
关于设立农村不动产调查与登记窗口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对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部署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我县社会经济民生高质量发展,按要求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向乡镇(街道)延伸,需在全县乡镇(街道)设立不动产调查与登记窗口,配备工作人员2人(尚未填报工作人员的乡镇、街道需及时填报附件1),具体承办农村不动产的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含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登记资料查询等事务性工作。按照工作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及时将窗口工作管理制度(附件2)上墙,并印制办事服务指南(附件3)。
此函。
附件1:窗口工作人员信息表
附件2:农村不动产调查与登记工作管理制度(另册)
附件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指南(另册)
彭水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3日
(联系人:余显成;联系电话:78849786)
附件1
窗口工作人员信息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姓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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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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