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朗溪乡村复兴街12号 1-4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78416512
主要职责:按照《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赋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委托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协助上级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负责所涉执法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执法保障工作,配合做好紧急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