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单位组成
根据《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19〕21号)、《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镇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19〕91号)文件,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7个,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设置事业机构6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953.23万元,支出总计1953.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5.28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2022年,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调整较上年增加,从而导致2022年度总体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95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5.28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2022年,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从而导致2022年度总体支出增加。收入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1953.2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953.2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95.28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2022年度,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从而导致2022年度总体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1.07万元,占39.5%;项目支出1182.16万元,占60.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53.2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5.28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2022年度,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从而导致2022年度总体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28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2022年度,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调整较上年增加,从而导致2022年度总体收入增加。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8.19万元,增长119.2%。主要原因:2022年初,未将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年初预算和民政定补补贴标准调整,从而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28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2022年度,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从而导致2022年度总体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8.19万元,增长119.2%。主要原因:2022年初,未将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年初预算,依据彭财发【2022】160号文件年中调整预算和民政定补补贴标准调整,从而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59万元,占2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2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2022年,因我单位人员涉及调资、补发工资福利等,故导致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41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万元,增长13.6%。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4.94万元,占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2022年度,民政定补补贴标准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28.89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2022年,我单位人员变动,从而导致支出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13.82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7)农林水支出1152.56万元,占6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7.26万元,增长411.6%,主要原因: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依据彭财发【2022】160号文件年中调整预算,村组干部补贴标准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29.83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5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2022年,我单位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作了调整,从而导致支出减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9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9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2022年,我单位人员涉及调资、补发工资福利等,故导致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1.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2022年度,我单位人员涉及调资、补发工资福利等,故导致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规范性津补贴、特殊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7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广告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费、劳务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2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支出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2年初,未安排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7万元,下降46.2%,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费(车辆维修费、燃料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0%,主要原因: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及公务车其他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费中的维修费和燃料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费中的燃料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22年度我乡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2021年度与2022年度我乡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万元,增长127.5%,主要原因:2022年度,本单位增加了召开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2550%,主要原因:2022年度,本单位组织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8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广告费、劳务费、行政人员的车补和电话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7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2022年度,本单位有人员变动,从而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8.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8.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8.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8.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朗溪乡茶叶竹笋基地产业配套项目、朗溪乡大堡村1、5组入户路硬化工程、2022年彭水县朗溪乡辣椒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朗溪乡人民政府办公楼室内外改造工程、朗溪乡朗溪村8、9组(铁道坪至大公路至上寨)通畅公路工程、朗溪乡田湾村1组入户路硬化工程。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单位整体和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1122.8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本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9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对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进行年中监控、全年绩效自评,及时反馈项目支出实施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广度和深度。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2022年度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2022年彭水县朗溪乡田湾村中药材种植项目绩效自评表》、《2022年彭水县朗溪乡辣椒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
见附件《彭水自治县朗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彭水县朗溪乡田湾村中药材种植自评报告》、《2022年彭水县朗溪乡辣椒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杨恩红 023-7841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