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命令和决定,做好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及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农村(社区)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做好旅游开发、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统计等工作。
(3)按照县域总体规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镇村建设规划和各专业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生态移民,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4)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财政、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民族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强化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房改造集聚建设,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与完善农村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流转,协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
(7)研究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
(8)承办上级党委及政府委托、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19〕21号)《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镇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19〕91号)文件,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7个,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设置事业机构6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人民政府是一个独立核算的机构,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镇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19〕9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职责的通知》(彭水委编发〔2022〕88号)文件,核定我乡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7人。2023年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14人、三支一扶1人共29人。实有车辆2台。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641.15万元,支出总计1641.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08万元,下降15.98%,主要原因是2023年,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调整较上年减少,从而导致2023年度总体收入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64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08万元,下降15.98%,主要原因是2023年,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调整较上年减少,从而导致2023年度总体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1.1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64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08万元,下降15.98%,主要原因是2023年,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调整较上年减少,从而导致2023年度总体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28.79万元,占62.69%;项目支出612.37万元,占37.3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1.1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2.08万元,下降15.98%。主要原因是2023年,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调整较上年减少,从而导致2023年度总体收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45万元,下降12.10%。主要原因是2023年,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调整较上年减少,从而导致2023年度总体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9.77万元,增长49.5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二是根据《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补贴、补助标准的通知》(彭委组〔2023〕28号)文件,调整村组干部补贴标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45万元,下降12.10%。主要原因是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调整较上年减少,从而导致2023年度总体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9.77万元,增长49.52%。主要原因:2023年初,未将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年初预算,从而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无结转结余,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50万元,占34.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6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2023年,我单位在职职工调资、补发工资福利等,导致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0.20万元,占0.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度,年初未安排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1万元,占1.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5万元,增长37.43%,主要原因是有部分资金在年初未安排预算。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42万元,占8.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9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社保所人员减少(中途人员退休)。
(5)卫生健康支出27.96万元,占1.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2023年,根据彭水财预〔2023〕24号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措施,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对预算支出进行压缩。
(6)城乡社区支出13.82万元,占0.8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2023年,严格按预算执行,收支平衡。
(7)农林水支出799.55万元,占49.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6.98万元,增长193.34%,主要原因:一是乡村振兴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二是根据《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补贴、补助标准的通知》(彭委组〔2023〕28号)文件,调整村组干部补贴标准。
(8)住房保障支出43.02万元,占2.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6万元,下降16.43%,主要原因:2023年,根据彭水财预〔2023〕24号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措施,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对预算支出进行压缩。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31万元,占0.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1万元,下降46.3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中途人员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29万元,增长31.33%,主要原因:2023年,村(农村社区)干部报酬调标、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安葬费、中人退休职业年金清算、清算2021年公务员工资津补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规范性津补贴、特殊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3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44万元,增长41.00%,主要原因:根据2023年决算口径,将人大会议专项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食药监工作经费、城镇管理经费纳入到公用经费中核算,从而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广告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费、劳务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63万元,下降88.52%,主要原因: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投资资金年初未预算,中途金额追加,从而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本年支出1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63万元,下降88.52%,主要原因: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投资金额追加资金比上年减少87.63万元,从而导致决算数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1万元,下降46.46%,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费减少,年初预算有公务接待费而在年中未产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费(车辆维修费、燃料费减少)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度无人员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2022年度和2023年度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及公务车其他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12.30%,主要原因: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费中的燃油费和其他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费中的其他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和2023年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26.47%,2023年度,本单位召开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万元,增长683.02%,主要原因:2023年度,根据相关工作需要,本单位参加集中培训次数和人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4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广告费、劳务费、行政人员的车补和电话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56万元,增长21.24%,主要原因是在年中追加了办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2.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
主要原因: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单位整体和7个衔接推行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597.6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组织本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9.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7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对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进行年中监控、全年绩效自评,及时反馈项目支出实施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广度和深度。年终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部门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朗溪乡2023年度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彭水县朗溪乡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3年度,我乡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评价报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杨恩红 023-7841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