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贷政策及基本规定
一、支持对象:具有彭水县户籍并在彭水县内持续稳定经营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二、贷款条件: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借款人年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0周岁。借款人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产业项目。
三、贷款用途:贷款资金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借款人家庭开展生产经营。
四、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贷款期限:根据农户生产经营周期和收入情况综合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确因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暂时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可办理1次贷款展期,展期期限不得超过贷款期限的一半。
六、担保方式:采取信用方式发放贷款,贷款合同须关联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信息。
七、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八、贴息方式:贷款农户还本付息,财政不予贴息。
九、实施时间:202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十、基本流程:农户申请(填写申请表)村级审核→乡政府审核→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初审→银行调查审批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