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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009153281E/2024-0000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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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朗溪乡
  • 成文日期
  • 2024-06-04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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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

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3515

2023年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及市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安排,经研究,自即日起至12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3年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首位,统筹推进新阶段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强化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基础防范,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止发生涉校重大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涉校安全责任事故,坚决防止发生涉校重大负面舆情,以一域稳护全局安,全力维护师生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

三、重点工作

(一)集中治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

1.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加大警力投入,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日常巡逻防控和“三见”措施,大力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或携带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危险物品的人员,要严格盘查、依法查处要深化涉校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着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早小快”处置加强保安培训管理,指导校园门卫管理,落实入校盘问制度,坚决杜绝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严防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聚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扎实抓好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严防因安防措施不到位引发暴力伤害师生、儿童的恶性案件,严防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涉校重大案事件,严防因安全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网络舆情,努力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县教委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各级各类学校

2.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完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制,对校园周边小旅馆、出租房、酒店、宾馆开展拉网式清理,收集掌握治安动态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周边“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加强线索收集,密切关注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情况,及时阻断未成年人与违法犯罪行为的联系,切实从源头和过程中防止“积小恶成大患”;聚焦侵犯师生权益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虐待、欺凌未成年学生,拐骗、强奸、组织、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深挖彻查幕后黑恶势力;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纠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者等五类人员从重处罚;严厉查处社会机构、特殊利益群体为垄断校车、后勤服务等领域,组织社会人员滋扰、侵害校园等问题;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的犯罪行为,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处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委、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各级各类学校)

3.开展涉教涉校涉生反诈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加强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反诈协作配合机制,深入开展反诈宣传进校园活动,针对犯罪新手法、新特点,及时为教育部门提供预警信息,适时调整宣传策略,增强师生对网络诈骗的辨别能力,防止青少年受诈骗集团教唆利用,有效遏制犯罪分子侵害教职员工;深入推进电信诈骗“断卡”行动,严肃查处组织在校学生参与贩卖、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网络账号、支付账户,以及引流推广、技术开发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严厉打击收贩卡团伙,铲除其犯罪窝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委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各级各类学校)

(二)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不稳定安全隐患

4.开展校园周边文娱场所排查整治。实施“护苗2023专项行动,开展少儿类非法有害出版物集中整治,严查夹杂黄暴毒”以及宗教内容的儿童读物,持续对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按照四不两直和全覆盖要求,重点依法清缴含有淫秽色情、非法宗教、血腥暴力、低俗等有害内容的出版物及盗版盗印中小学教材教辅、学校培训机构使用盗版教材资料等,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大对商业摊点、娱乐场所、网吧、宾馆、电竞酒店、“剧本杀”、“密室逃脱”等经营场所进行规范整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及时收集、梳理、排查、交办各类案件线索,着力查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教委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各级各类学校)

5.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排查整治。全力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强化对超员、超速、“病车”上路等现象的重点整治,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巡逻和视频巡查力度,及时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师生出行风险;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等交通设施按照国标或行业标准开展排查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对校园周边道路“黑车”的重点整治,根据客流大数据分析,适时科学调度校园周边交通运力加强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影响城市管理秩序的清理整顿。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推进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教育学生严禁进入铁路护网,不发生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切实增强学生爱路护路安全意识,严防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使师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各级各类学校)

6.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周密部署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对学校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要坚持使用“重庆阳光餐饮”APP,尤其要督促学校和周边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严格做到晨检、自查、岗前安全教育,提早预防和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坚决防止“两超一非”现象出现;严格把关原材料采购,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严格采用蒸煮、热力消毒等多种方式消毒餐饮具,保持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定期通风换气;督促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各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教委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各级各类学校)

7.开展校园及周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利益受损群体矛盾问题,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化解,防止发生涉校聚集维权事件,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建立工作台账,立查立改、及时销号;对有危及校园师生安全过激言行的人员要加强打击力度,严防发生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各级各类学校)

(三)切实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8.强化特殊人群防范管控。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坚持关口前移,变“被动灭火”为“主动控制”,对学校及周边高危人员开展动态排查管控,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配合指导学校做好风险防范,严防高危人员暴力侵扰校园、侵害学生;依托社区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提升智慧管理能力,用好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同时各校要主动对接属地政府、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对校内居住人员进行排查,对校内的特殊人群严加管控,组织力量加强巡逻,发现情况及时管控和联系相关部门处置,严防发生现实危害。健全涉校案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形成诱导效应,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危害,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委政法委、县教委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各级各类学校

9.深入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加强家校合作,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加强与网信办、公安等部门紧密联系,严防发生校园欺凌网络舆情,及时消除不利影响;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各级各类学校)

(四)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和法治安全教育

10.全力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能力。督导学校开齐开足校园安全教育课程,加大对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重点培训国家安全观教育,反间谍、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法治内容,提高开展安全教育、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的能力,普及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类、意外伤害类、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网络信息类和其他类公共安全事故的安全教育,切实提升师生预防各类伤害事故发生的教育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各级各类学校)

11.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合力。坚持深化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突出对师生的精准普法教育,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推进法律知识、安全防范知识进校园,加强学校师生反诈法治教育、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上好专题法治教育课,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队伍,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现场教学、互动交流、情景模拟体验、法治“童”行直播课堂等形式,定期向师生系统传授防诈骗、防盗抢、防校园欺凌、远离“黄赌毒”、反恐防暴、危险感知以及防溺水、逃生自救等方面常识和技能,紧密结合不同季节时段、不同年龄层次的校园安全教育应急演练重点,不断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助推校园安全文化的培育养成。(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教委、县公安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各级各类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将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台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部署推进落实,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努力实现七个坚决防止

(二)全面督查问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抓好任务分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全面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考核评估。要加强专项督导,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切实补齐短板漏洞,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案事件的,要严肃倒查问责。

(三)推动创新试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积极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围绕校域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下大力气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努力提升新时期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要善于发现培育创新典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总结提炼新发展阶段校园安保有效模式,推动提升安保工作整体水平,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坚决守住教育开放安全底线。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切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教育领域要素多,链条长,影响安全的风险隐患大,要把师生安全摆在首位,对涉及校园安全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要及时提请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切实强化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好校园稳定安全。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定期收集汇总专项行动信息,建立专项工作台账,于7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半年工作总结,于113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县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