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3537/2020-00012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龙溪镇
  • 成文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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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做好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问卷调查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范围内随机抽取,我县已被抽取确定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问卷调查区县之一。为抓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方式

由国家确定的调查机构将问卷材料邮寄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通过各乡镇(街道)将问卷材料发放至所有行政村;村“两委”负责同志填写问卷并加盖公章后按照指定方式回传至调查机构。问卷主要包括村庄情况、宅基地基本情况、宅基地利用情况、宅基地管理及改革情况4方面内容。调查了解的信息主要用于内部研究分析,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实施步骤

(一)发放资料(2019年8月下旬-2019年9月上旬)。县农业农村部门收到调查问卷、印有回寄地址的信封、致村“两委”负责同志的信等调查材料后,各乡镇(街道)在9月13日前派专人到县农业农村委201办公室领取调查资料发放至各乡镇(街道)所有行政村,并请村“两委”负责同志签收备查。同时,各乡镇将《彭水县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问卷调查乡镇(街道)联系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1)在912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委豆江全处。

(二)填写问卷(2019年9月中旬-9月下旬),请各行政村“两委”负责同志填写问卷并加盖公章,于9月25日前,通过扫描问卷中的二维码以微信方式,或者通过邮寄方式回传问卷(不需要付邮费)。最后调查机构对审核有效的问卷给予填写人劳务报酬。请各乡镇(街道)做好问卷调查的催交工作,保证问卷回收率及质量。同时各乡镇(街道)将《彭水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问卷调查汇总表》(详见附件2)填写完成后于93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委豆江全处。

三、联系方式

县农业农村委联系人:豆江全,电话15730845832,邮箱:441995360@qq.com)。 

附件1:彭水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问卷调查乡镇(街道)联系人员信息表。

附件2:彭水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问卷调查汇总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