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771758645D/2021-00039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保家镇
  • 成文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 标题
  •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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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

关于印发《保家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各村(居)委、驻村工作队、镇属有关部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镇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精准方略,尽锐出战,强力攻坚,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宝贵经验。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重大转换,是“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切实抓紧抓好。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中共彭水县委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彭水委发〔20211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做到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实现群众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发展相对薄弱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和长效帮扶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发展差距明显缩小,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到203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镇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在促进全镇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三)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标对表中央和市级、县级政策举措,分类、有序、逐项调整优化全镇现有帮扶政策。稳定兜底救助类政策。落实好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期间财政保障能力政策。研究制定一批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

(四)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检查、动态管理。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对“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实时跟踪和动态监测,建立健全易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分级分层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

(五)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过渡期内持续安排专项保 障经费,确保动态发生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及时处置和解决。持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动态跟踪低收入家庭学生,做到持续清零、动态巩固。落实医疗救助分类资助政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夯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政策,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建立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探索推行农村供水有偿服务,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落实强化制度设计、设施配套、产业扶持、就业扶持和社区管理“五个强化”帮扶,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户中至少有1人就业、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落实降低搬迁群众生活成本政策。加强和规范安置社区管理服务,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

(七)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掌握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机制,落实公益性资产管护主体、责任人和管护责任。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用好资产收益。对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八)持续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建立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激发机制,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提升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加强教育引导,深化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发挥好村规民约的约束和规范作用。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带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过渡期内逐渐改进财政资金补助方式,不简单发钱发物和“一股了之”。

三、聚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九)推动脱贫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注重产业后续管护培育,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统筹规划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积极争取、支持和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快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补齐农产品加工、技术、设施、营销短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拓展深化消费帮扶。完善产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防范产业发展风险。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和“三社”融合发展。分层分类培训一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十)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利用用工信息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提供适合脱贫人口的就业岗位。培育区域劳务品牌,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落实好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规范管理用好乡村公益岗位政策。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

(十一)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档升级“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有序推进自然村通硬化路。积极争取灌区建设与节水改造项目、农村防洪等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和电气化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宽带网络向农村延伸覆盖。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体系,推进“快递进村”。

(十二)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村容村貌。深入开展“五清理一活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十三)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继续加强提升镇村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四、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四)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

(十五)分层分类实施帮扶救助。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困难类型及时纳入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强化保障性兜底帮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低保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制度。

(十六)合理提高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继续贯彻落实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落实好医疗费用救助标准。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间超常规保障措施。

(十七)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按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五、用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政策

(十八)建立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机制。主动对接、精心谋划、认真落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有关政策举措。充分发挥三江村、东流村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示范作用。调整优化对接帮扶机制,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发展协作。进一步做好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帮扶政策的研究,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汇报对接沟通,做好各类项目谋划和储备,精准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推进全镇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建立相关科室、部门对接交流机制,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强对村(社区)乡村振兴具体工作的指导。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帮扶重点村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十九)落实好对口帮扶协同发展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主动开展沟通对接,扎实做好中央外办、县经信委、县工业园区结对帮扶我镇相关事宜。明确对口协同发展任务,助推全镇特色产业长板、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筑牢社会民生底板。

(二十)深入落实鲁渝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机制。落实好鲁渝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各类资源。深化产业合作,加大产业引入力度,推进产业梯度转移,持续推动鲁渝协作茶叶产业园、牧蜂姑娘等产业发展。深化劳务协作,用好就业服务平台,加大劳务输出,帮助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就业。深化人才交流合作,推荐党员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学习。深化消费协作,持续参与“十万吨渝货进山东”“十万山东人游重庆”活动。积极争取中央外办定点帮扶,推动我镇文旅创新融合发展。

(二十一)深入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深化县级部门结对帮扶机制。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切实发挥统战、工商联作用,引导民营企业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帮扶。继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发展产业、吸纳就业、消费帮扶、智力帮扶、爱心捐赠等多种方式结对帮扶。

六、加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二十二)扎实衔接好财政投入政策。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积极争取财政投入资金,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

(二十三)扎实衔接好金融服务政策。用好政策性金融资源,继续落实再贷款政策。落实好针对脱贫户、边缘户的小额信贷政策。逐步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二十四)扎实衔接好土地支持政策。优先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过渡期内专项安排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按照“计划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用地应保尽保。切实用好地票政策,优先将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农村建设用地复耕和地票交易范围。

(二十五)扎实衔接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按要求探索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下沉到村、到组、到户”机制。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六)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健全乡镇统筹、村(社区)抓落实、科室主管的工作机制。坚持“三级书记”一起抓,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衔接工作一线总指挥职责。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做好扶贫机构职能调整优化工作。配齐配强乡村振兴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有关科室和部门要加强调研,及时出台做好有效衔接工作的政策举措。

(二十七)做好工作体系衔接。领导班子定点联系村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二十八)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研究谋划能够承接帮扶政策的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科学编制、扎实实施“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二十九)做好考核机制衔接。完善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办法,开展乡村振兴考核时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问责追贵的重要参考。


附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任务及分工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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