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养老服务实施情况
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深入推进。成立了由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和总召集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20〕49号),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截至目前,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基本达到全覆盖。
养老服务管理和激励力度不断加强。成立了县社会福利指导中心,配备专职力量8名;制定了养老服务机构考核实施细则和运营补贴办法,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对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运营补贴,对社区养老服务站分别给予1.2万元、1万元、0.8万元的运营补贴,对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考核分数给予3万元、2.4万元、1.8万元的运营补贴,村级互助养老点分别给予0.3万元、0.2万元、0.1万元的运营补贴。有力激发了社会资本参与到养老服务建设的激情。
“公建民营”的运营管理模式探索初见成效。通过招商引资模式,我县与重庆光大百龄帮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养老战略合作协议,将新城社会福利中心和高谷失能贫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的养老服务委托给专业养老机构建设或运营,切实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推动我县养老服务工作全面铺开。
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得到快速提升。一是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彭水民发〔2020〕110号),将疫情防控工作与“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对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在管理运行、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全覆盖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要求限期整改。今年已累计检查机构266余次,发现问题72个,提出整改意见72余条,整改率100% 。实现了养老服务机构无安全责任事故和疫情感染“零发生”目标。二是实施农村敬老院“三改”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目前,保家镇、郁山镇敬老院“三改”即将完工,45户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已进场施工及安装,即将完成。
失能贫困人员集中供养得到保障。印发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失能贫困人员集中照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20〕50号),对失能特困人员县财政按照1500元/月/人标准兜底交由机构实行集中照护。在保障特困失能人员同时,将符合要求的失能城乡低保人员、失能低收入(含建档立卡)人员纳入集中供养。切实提高贫困群体的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