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
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
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已由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议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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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
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乡村组织全面振兴,为乡村振兴凝聚力量、提供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强化党建统领,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村民自治组织规范有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基层阵地更加稳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制约乡村组织振兴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最终实现以乡村组织振兴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乡村班子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中心内容,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引导乡村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推动建成忠诚坚定、依法尽责、清廉为民、唯实争先、整体智治、协同高效的学习型、开放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组织。
3.持续加强“五个基本”建设,推行村党组织“评星定级”,不断提高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巩固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全县提升”示范创建成果。
4.建强乡镇干部人才队伍,持续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人员等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总结深化“导师帮带制”等做法,选树一批担当作为好支书。深化回引本土人才工作,确保每村至少1名本土人才、培养储备至少2名后备力量。
5.分级分类加强乡村干部培训,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能力。
6.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加强对村(社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落实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奉公。
(二)深化落实驻村帮扶长效机制
7.选好用好管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切实履行为农服务职责。严格下村签到、工作纪实、在岗抽查和备案管理等制度,确保驻村干部每月三分之二以上时间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严格2年期规定和轮换人员资格审核,保持队伍稳定。坚持先培训后驻村,保证每名驻村干部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培训。
8.推动派出单位落实与驻村干部责任、项目、资金“三捆绑”,落实工作经费、生活补贴等激励措施。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服务保障工作,精准开展科技服务和人才培养帮带。
9.严格选调生在村在岗管理,加强基层一线调查研究,规范使用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三)精准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
10.全面排查软弱涣散村(社区),“一支一策”制定整顿方案,落实“四个一”措施限期整顿。确定重点难点村(社区)建立村情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强化风险防范、及时解决问题。年内适时对近年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情况进行评估和抽查。
(四)积极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11.全面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力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才,结合“三变”改革,进一步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12.强化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监管,加大支持力度,全面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县委组织部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和各乡镇(街道),逐一对中央财政资金扶持村进行全覆盖研判,对使用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实地评估项目运营情况,总结经验、补齐短板。
(五)持续深化党建带群建
13.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法学会、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坚持村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培育孵化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
(六)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
14.严格执行《加强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重点措施》,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三事分流、规范村(社区)“四务”公开,强化农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15.完善党建统领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院落微治理”等做法,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16.确定一批乡镇(街道)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重点就充分发挥乡镇、村党组织领导作用,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
17.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持续落实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等机制。做好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将宗教管理职能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范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严禁党员从事“白事道场”、封建迷信等活动。
18.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创富、带动共富作用。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切实提升农村党员带头干事创业、促乡村振兴能力提升。深化农村青年党员源头培育,每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务实开展农村党员“双培双带”。
(七)扎实推进示范建设
19.用好用活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及重庆市“一县一策”等政策机遇,以“1+3+8+2”市县两级乡村振兴示范建设为契机,围绕“六线六片”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实现以点促线、以线带面,整体推进、单项突破,做好组织振兴示范创建,突显组织振兴示范带动效应。
三、组织保障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课、主课、必修课和常修课,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始终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强化县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结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在表彰奖励、干部使用等方面的运用,将抓基层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作为乡镇(街道)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县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全面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主体责任。
附件:2023年全县乡村组织振兴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附件
2023年全县乡村组织振兴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 |||||
序号 |
工作要点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一 |
加强换届后乡村班子建设 |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中心内容,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引导乡村干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县委组织部 |
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 |
2.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 |
推动建成忠诚坚定、依法尽责、清廉为民、唯实争先、整体智治、协同高效的学习型、开放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组织。 |
县委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
3.持续加强“五个基本”建设 |
不断提高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行村党组织“评星定级”,全面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巩固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创建成果。 |
县委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
4.建强乡镇干部人才队伍 |
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人员等工作。 |
县委组织部 |
县人社局 各乡镇(街道) | ||
持续推进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总结深化“导师帮带制”等做法,选树一批担当作为好支书。 |
县委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
深化回引本土人才工作,确保每村至少1名本土人才、培养储备至少2名后备力量。 |
县委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
5.分级分类加强乡村干部培训 |
通过开展培训提升乡村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能力。 |
县委组织部 |
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 | ||
6.加强对村(社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
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加强对村(社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落实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奉公。 |
县委组织部 |
县民政局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 | ||
二 |
深化落实驻村帮扶长效机制 |
7.选好用好管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
严格下村签到、工作纪实、在岗抽查和备案管理等制度,确保驻村干部每月三分之二以上时间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 |
县委组织部 |
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街道) |
严格2年期规定和轮换人员资格审核,保持队伍稳定。 |
县委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
保证每名驻村干部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培训。 |
县委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
8.做好驻村帮扶保障工作 |
推动派出单位落实与驻村干部责任、项目、资金“三捆绑”,落实工作经费、生活补贴等激励措施。 |
县委组织部 |
县财政局 各派出单位 | ||
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服务保障工作,精准开展科技服务和人才培养帮带。 |
县委组织部 |
县经济信息委 县农业农村委 县教委 县乡村振兴局 县国资服务中心 县畜牧发展中心 | |||
9.严格选调生在村在岗管理 |
推动搞好国情调研,规范使用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县委组织部 |
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 ||
三 |
精准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 |
10.精准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 |
全面排查软弱涣散村(社区),“一支一策”制定整顿方案,落实“四个一”措施限期整顿。 |
县委组织部 |
县委政法委 县乡村振兴局 县民政局 县农业农村委 县纪委监委 县民宗委 县公安局 县信访办 各乡镇(街道) |
确定重点难点村(社区)建立村情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强化风险防范、及时解决问题。 |
县委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
年内适时对近年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情况进行评估和抽查。 |
县委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
四 |
积极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
11.推进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
全面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力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才,结合“三变”改革,进一步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
县委组织部 |
县农业农村委 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 |
12.加强对扶持村监管力度 |
对扶持村进行全覆盖研判,对使用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实地评估项目运营情况,总结经验、补齐短板。 |
县委组织部 |
县农业农村委 县财政局 相关乡镇(街道) | ||
五 |
持续深化党建带群建 |
13.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 |
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法学会、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坚持村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培育孵化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 |
县委组织部 |
相关群团组织 各乡镇(街道) |
六 |
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 |
14.坚持和完善“一肩挑”等制度机制,高质量推行“四议两公开” |
严格执行《加强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重点措施》,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规范村(社区)“四务”公开,强化农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
县委组织部 |
县民政局 县委政法委 各乡镇(街道) |
15.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
完善党建统领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院落微治理”等做法,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
县委组织部 |
县委宣传部 县委政法委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 各乡镇(街道) | ||
16.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工作 |
确定一批乡镇(街道)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重点就充分发挥乡镇、村党组织领导作用,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进行探索。 |
县委组织部 |
县委政法委 各乡镇(街道) | ||
六 |
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 |
17.抓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 |
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持续落实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等机制。 |
县委组织部 |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统战部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农业农村委 县信访办 县检察院 各乡镇(街道) |
做好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将宗教管理职能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范畴。 |
县委组织部 |
县委统战部 县委政法委 县民宗委 各乡镇(街道) |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严禁党员从事“白事道场”、封建迷信等活动。 |
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 |
县民政局 县民宗委 各乡镇(街道) | |||
18.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
通过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创富、带动共富作用。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切实提升农村党员带头干事创业、促乡村振兴能力。深化农村青年党员源头培育,每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务实开展农村党员“双培双带”。 |
县委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 | ||
七 |
扎实推进示范建设 |
19.组织振兴示范创建 |
用好用活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及重庆市“一县一策”等政策机遇,以市县两级“1+3+8+2”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建设为契机,围绕“六线六片”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实现以点促线、以线带面,整体推进、单项突破,做好组织振兴示范创建,突显组织振兴示范带动效应。 |
县委组织部 |
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 |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4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