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03XY/2024-00037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4-09-04
  • 发布日期
  • 2024-09-04
  • 标题
  • 产业帮扶政策要点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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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帮扶政策要点

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覆盖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以户为单位进行贷款。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 18 周岁(含)—65 周岁(含)之间。贷款额度:原则上 5 万元(含)以下。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以单户单笔追加,但总额不超过10 万元(贷款 5 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贷款期限:1-3 年期(含),贷款期满后可办理续贷或展期业务 1 次。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贷款贴息:贷款本金和利息到期结清后,由县财政全额贴息。贷款用途: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活动。不能用于结婚、建房(除乡村旅游和经营项目附属房外)、理财、购置家庭用品(除乡村旅游外)等非生产性支出;严禁以入股分红、转存转借、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2.“富民贷支持对象:具有彭水县户籍并在彭水县内持续稳定经营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贷款条件: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借款人年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0周岁。借款人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正常的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农行重庆市分行惠农e准入条件;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产业项目。贷款用途:贷款资金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借款人家庭开展生产经营。不得用于生活消费、购建房、理财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授信模型自动核定的信用额度及农户申请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根据农户生产经营周期和收入情况综合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风险补偿基金有效期。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暂时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可办理1次贷款展期,展期期限不得超过贷款期限的一半并应在风险补偿基金有效期内。担保方式:采取信用方式发放贷款,免抵押免担保。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贴息方式:贷款农户还本付息,财政不予贴息。

县农业农村委    咨询电话:7844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