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所需材料
1.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 申请户主身份证明及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1份,核原件);
-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原件1份);
- 原有不动产权属证书(限原址翻建、改建、扩建、迁建提供,原件1份);
- 相邻权利人书面同意意见(原件1份)
- 村民小组会议关于同意申请用地建房的会议记录(涉及占用耕地的,需明确是否同意占用耕地。原件1份);
7. 因地质灾害迁建的,需提供地质灾害鉴定材料(原件1份);
8. 旧房处置协议(无房户和原拆原建户不需要);
9. 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注明:“户”是指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等成员权利,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的家庭自然户。一般由户主、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组成。
附件2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 ||||||||||||||||||||||||
申请户主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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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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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岁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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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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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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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信息 |
姓名 |
年龄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户口所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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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宅基地及农房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m2 |
建筑面积 |
m2 |
权属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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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宅基地处置情况 |
1.保留(m2);2.退给村集体;3.其他() | |||||||||||||||||||||||
拟申请宅基地及建房(规划许可)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m2 |
房基占地面积 |
m2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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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
东至:南至: |
建房类型: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易地新建 | ||||||||||||||||||||||
西至:北至: | ||||||||||||||||||||||||
地类 |
1.建设用地2.未利用地 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 |||||||||||||||||||||||
住房建筑面积 |
m2 |
建筑层数 |
层 |
建筑高度 |
米 | |||||||||||||||||||
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1.是2.否 |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年月日 | |||||||||||||||||||||||
村民小组意见 |
负责人:年月日 | |||||||||||||||||||||||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意见 |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
附件3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因(1.分户新建住房 2.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 3.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4.其他)需要,本人申请在()乡(镇、街道)()村()组使用宅基地建房,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我将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面积动工建设,在批准后()月内建成并使用;
3.新住房建设完成后,按照规定()日内拆除旧房,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
如有隐瞒或未履行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4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申请户主信息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申请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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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宅基地及建房情况 |
宅基地面积 |
m2 |
房基占地面积 |
m2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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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
东至:南至: |
性质: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异址新建 | |||||||||||||
西至:北至: | |||||||||||||||
地类 |
1.建设用地2.未利用地 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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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所 审查意见 |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
规划建设环保办审查意见 |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
其他综合办事机构意见 |
年月日 | ||||||||||||||
经发办 审查意见 |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 核批准意见 |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
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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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人员:年月日 | |||||||||||||||
制图人:年月日 | |||||||||||||||
备注 |
图中需载明宅基地的具体位置、长宽、四至,并标明与永久性参照物的具体距离。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字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日期: 202 年 月日 |
附件5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有关建 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依法应当取得本证,但未取得本证或违反本证规定的,均属违法行 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 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附件6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存根)
农宅字2021第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本项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业经有权机关批准,特发此书。 请严格按照本批准书要求使用宅基地。
填发机关(章):
2021年 2 月 1日 |
附图
农宅 字 号
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图 |
宽米 公路
进深:10米
自家土地 |
备注 |
图中需载明宅基地的具体位置、长宽、四至,并标明与永久性参照物的具体距离。 |
填写说明:
1.编号规则:编号数字共16位,前6位数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详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执行;7-9位数字表示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乡(苏木),按GB/T10114的规定执行;10-13位数字代表证书发放年份;14-16位数字代表证书发放序号。
2.批准书有效期:指按照本省(区、市)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宅基地申请批准后农户必须开工建设的时间。
附件7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申请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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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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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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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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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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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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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宅基地面积 |
m2 |
实用宅基地面积 |
m2 | |||||
批准房基占地面积 |
m2 |
实际房基占地面积 |
m2 | |||||
批建层数/高度 |
层/米 |
竣工层数/高度 |
层/米 | |||||
拆旧退还宅基地情况 |
○1.不属于○ 2.属于,已落实○ 3.属于,尚未落实 | |||||||
竣工平面简图(标注长宽及四至) |
由规划建设环保办工作人员绘制,并草拟经办意见。
经办人: | |||||||
验收单 位意见 |
经发办意见:
(盖章) 经办人:年月日 |
规划建设环保办意见:
(盖章) 经办人:年月日 |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验收意见 |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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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彭水县农村村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图
阶段步骤 |
申请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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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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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管 | ||||||||||||||
内容 |
农户提交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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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讨论公示签署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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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审查申请材料签署意见 |
乡镇(街道)窗口受理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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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组织相关综合办事机构进行材料审核、现场勘查,签署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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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批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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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备案 |
农户开工申请,乡镇(街道)组织开工查验,确定建房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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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动态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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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组织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意见表 |
附件9
彭水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管理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单位:m、㎡、人、层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村 |
组 |
申请户主姓名 |
家庭住址 |
家庭成员情况 |
建房位置 |
宅基地面积 |
房基占地面积 |
地类 |
建房类型 |
建房情况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证号 |
审批时间 | |||
成员数量 |
成员姓名 |
住房建筑面积 |
建筑层数 |
建筑高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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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地类包括:①建设用地;②未利用地;③农用地(a耕地、b林地、c草地、d其它)。2、建房类型:①原址翻建;②改、扩建(a改建;b扩建);③易地新建。3、登记表中地类和建房类型栏分别按填表说明填编号。如地类为农用地中的耕地,表中填编号“③a”。
分管领导(签字): 经发办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