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
关于分解下发首批2022届离校未就业
高校毕业生和雨露计划毕业生实名信息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雨露计划毕业生(雨露计划毕业生是指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并接受雨露计划资助的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分解下发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雨露计划毕业生实名信息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市局分解到我县首批重庆户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雨露计划毕业生实名信息下发给你们,并作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关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一)核查基本信息
调查核实本辖区内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如经调查核实后发现下发的信息有误的,请以调查核实的信息为准,并在名单信息中做相应修改(联系方式)。在下发的名单信息中登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态和就业单位,就业状态分为七种: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未就业、参军、升学、出国。已就业的注明就业单位全称,自主创业的注明创业项目和项目地址,未就业的注明就业、创业、见习、培训需求。把核实和登记后的就业信息在8月11日前返回就业创业科,同时推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加入彭水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QQ群(群号:610046049)。
(二)录入就业系统
各乡镇街道于8月11日前将姓名、身份证号、所学专业、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人员类别等基础信息和就业创业服务需求逐一录入就业信息系统。登记时“人员类别”选择为“高校毕业生”,“数据来源”选择为“教育部门移交”,困难情况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录入。对已就业并参保的作单位就业登记;对有个体工商户信息的作个体工商户就业登记;对有股东信息但未参保的作灵活就业登记;对已就业未参保的录入灵活就业登记,注明就业单位;参军、升学、出国的作其他人员去向登记;对未就业的进行一对一帮扶,根据实际需求录入定制服务信息;完成名单内所有高校毕业生的公共人才服务信息录入。
(三)持续跟踪服务
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月至少回访一次,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信息推送、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服务过程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享受情况及时录入就业信息系统。要及时更新已就业毕业生的人员状态和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坚决杜绝系统中出现人员状态和就业去向“双未知”的情况。
二、关于雨露计划毕业生
(一)完善实名信息
各街道、乡镇要将雨露计划毕业生纳入实名服务范围,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享受相同的就业服务。要完善雨露计划毕业生基本信息,摸清其就业状态、毕业去向、未就业原因和就业创业服务需求,于8月15日前录入就业信息系统,录入要求与离校未就业也高校毕业生保持一致,及时掌握中职毕业生升学情况,并录入信息系统。
(二)开展就业帮扶
各街道、乡镇要联系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动员有实力、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工主体,提供适合雨露计划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畅通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渠道。对确实难以市场就业的,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三)推动政策落实
公开发布政策清单,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落实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涉及脱贫人口的政策措施,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政策帮扶,积极为雨露计划毕业生推荐在岗技能提升、人才培养等服务,全面充分释放政策效力,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创业。
三、工作要求
各街道、乡镇要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将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将抓落实、求实效、解难题贯穿全程,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注意数据保密,严禁泄露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确保相关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按时报送相关数据,做好系统登记,真正做到精准服务,确保年底高校毕业生和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困难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或处于就业准备活动中。
联系人:肖学荣、王一丹;联系电话:023-78891171;联系邮箱:935862391@qq.com。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