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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塘府发〔2021〕63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塘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理
的通知
各村民委:
根据市、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视频会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露天禁烧机制
各村成立好露天焚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露天焚烧管控方案,建立好巡视巡查相关台账、宣传记录及秸秆焚烧处置台账。常态化开展露天焚烧工作,重点时段全方位、全天候实施联合巡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
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要结合农村秋冬季工作特点,立即组织巡视巡查,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调动组一级力量,建立秸秆露天焚烧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对辖区内的秸秆焚烧行为及时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三、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管控力度
各村要加大对发生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四、进一步加大综合利用力度
各村因地制宜开展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等试点示范。组织农民通过秸秆还田、回收等措施,逐步转变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使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使秸秆禁烧成为环保共识和全面行动自觉。
五、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各村切实完善秸秆焚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四到位”。我乡将对各村秸秆焚烧专项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如发现辖区内有秸秆焚烧现象及焚烧后的痕迹将对其通报,情结严重的报乡纪委。
六、其他工作要求
各村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行动,迅速组织开展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台账,确保巡查到组。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塘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塘乡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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