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257X/2021-0006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龙塘乡
  • 成文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塘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龙塘府发〔2021〕63 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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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塘府发202163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塘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理

的通知


各村民委:

根据市、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视频会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露天禁烧机制

各村成立好露天焚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露天焚烧管控方案,建立好巡视巡查相关台账、宣传记录及秸秆焚烧处置台账。常态化开展露天焚烧工作,重点时段全方位、全天候实施联合巡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

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要结合农村秋冬季工作特点,立即组织巡视巡查,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调动组一级力量,建立秸秆露天焚烧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对辖区内的秸秆焚烧行为及时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三、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管控力度

各村要加大对发生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四、进一步加大综合利用力度

各村因地制宜开展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等试点示范。组织农民通过秸秆还田、回收等措施,逐步转变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使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使秸秆禁烧成为环保共识和全面行动自觉。

五、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各村切实完善秸秆焚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四到位”。我乡将对各村秸秆焚烧专项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如发现辖区内有秸秆焚烧现象及焚烧后的痕迹将对其通报,情结严重的报乡纪委。

六、其他工作要求

各村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行动,迅速组织开展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台账,确保巡查到组。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塘乡人民政府

2021114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龙塘乡党政办公室 202111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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