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退役军人发〔2023〕32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开展资助患重大疾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参加“渝快保”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积极落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关于资助患重大疾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通知精神,积极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医疗保障体系,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现就资助县内患有重大疾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参加2024年“重庆渝快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凡户籍在彭水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经诊断确认患重大疾病且已参加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含伤残人民警察、其他因公伤残人员。
二、重大疾病类别界定
本通知所称重大疾病,包括以下28种疾病,具体为: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严重慢性肾衰竭;
7.多个肢体缺失;(两个以上四肢、躯体缺失)
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10.严重慢性肝衰竭;
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20.严重III度烧伤;
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27.严重克罗恩病;
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三、资助标准
资助每人 169 元参加 2024 年“重庆渝快保”(升级款)。
四、资料提供
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和户主、参保人户口页)复印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或县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医疗诊断证明书;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的佐证资料(由各乡镇、街道统一出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时间节点。
重庆“渝快保”2024年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二)资料收集。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开展人员摸排、资料收集等工作,并于2023年12月10日18:00时前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花名册(见附件)及相关资料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三)资助流程注意事项。
如符合资助条件对象已自行参保,各乡镇、街道服务站安排专人帮助他们撤销保险订单,撤销后由县局重新统一参保。
联系人:廖华南,联系电话:18225401151。
附件:XX乡镇(街道)“渝快保”资助参保人员汇总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印
附件:
XX乡镇(街道)“渝快保”资助参保人员汇总表
乡镇(街道):(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 |
人员类别 |
疾病种类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XXX |
X |
xxxxxxxxxx |
XX乡(镇、街道)XX村(XX社区) |
现役军人父母 |
恶性肿瘤 |
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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