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芦塘乡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辖区内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卫生、旅游等工作。
6.发展街道和村级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村级经济发展。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调解等工作。
8、指导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10、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11、组织资源、技术、人才开发、劳务输出、扶贫帮困工作,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为发展本辖区企业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搞好服务。
(二)机构设置
芦塘乡人民政府单位内设15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党政办、经发办、平安办、规化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办、党群办、人大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877.18万元,支出总计1877.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4万元、增加3.7%,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方面安排的项目支出有1000.2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5.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877.18万元,支出总计1877.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4万元、增加3.7%,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方面安排的项目支出有1000.2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5.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877.18万元,支出总计1877.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4万元、增加3.7%,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方面安排的项目支出有1000.2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03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7.53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03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7.53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42万元,占2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68万元,增加15.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
(2)公共安全支出0.9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我单位未预算,该项目由政法委安排到我单位。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11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0.6%。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3.58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2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民政救助对象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26.9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0%。
(6)城乡社区支出13.82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7)农林水支出999.50万元,占5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1.33万元,增长338.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方面安排的项目支出有771.33万元我单位年初未预算,由县级各部门安排。
(8)住房保障支出31.53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0万元,减少31.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减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68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8.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03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173.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8万元,增加12.8%,主要原因是人员下村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公车运行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万元,增长4%。本年支出9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万元,增长4%。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5万元,下降6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洗车费、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县上要求实行零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换届选举,增加了会议费用的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6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次数较上年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0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5.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工程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974.8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1)公开范围。我乡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1个一般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35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