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芦塘乡人民政府
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芦塘乡人民政府2022年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为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全乡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二)单位构成
芦塘乡人民政府单位内设15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党政办、经发办、平安办、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办、党群办、人大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1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159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经费拨款增加 46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经费拨款增加 1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95.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5.9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82万元,农林水支出228.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3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15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5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1万元,比2021年增加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万元,比2021年增加159 万元,主要原因是如民政定补、村(社区)干部报酬、城镇管理经费等原为基本支出,在2022年预算时列入项目支出,同时取消了目标绩效的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4.23万元,比2021年增加234.2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部分原为基本支出的现列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民政定补、环境卫生、人大会议、食药监、巡河、村(社区)干部报酬及运转等重点工作。芦塘乡政府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比2021年减少0.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2021年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42.65万元,比上年减少19.02万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减少出差及下村生活补助费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4.2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夏路阳 联系方式: (夏路阳,电话:023-78435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