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技能培训工作的
通 知
各村支部、村民委、乡属各部门、各驻村工作队: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好头、起好步,切实提高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的技能水平,根据《县扶贫办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彭水扶办发〔2021〕10号)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乡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紧盯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的技能提升、就业需求和创业带动,着力激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内生动力,进一步夯实稳岗就业基础,推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目标任务
各村围绕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的需求,认真梳理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培训和就业状况,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好2021年度技能培训工作,各村技能培训目标任务见附件1。
三、培训对象
全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中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劳动力或半劳动力,年龄在16—60周岁。重点关注有培训意愿且从未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每人当年只能参加一次培训。在校生不得纳入培训对象。
四、专业设置、课时要求及培训费用
乡村可根据市级培训基地校专业设置(附件2)引导辖区群众自主选择专业参训。除个别特殊专业外,每个专业培训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0天、每天不少于8个学时,课外集体文体活动每周不少于2次。学员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鉴定考试费、往返交通费(不包括出租车和其他非营运交通工具费用)均由学校承担。
五、误工补贴
对参加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按40元/人/天发放误工补贴(按实际考勤结算)。学员培训结业后,县扶贫办根据学校提供的培训人员名单,按实际参训天数通过银行卡将误工补贴发放给参训学员。
六、落实责任
(一)加强统筹指导。县扶贫办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履行对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全县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培训信息数据及台账。乡、村完善结业学员培训信息,协助培训机构对培训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及时审核发放参训人员的误工补贴。
(二)落实乡镇责任。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人员参训,并建立培训需求台账(附件3)及时报送乡扶贫办。积极配合县级主管部门及培训学校组织参训学员接受就业服务并跟踪参训学员就业情况,及时更新就业需求台账、系统等脱贫人口就业信息。
(三)严格考核通报。技能培训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重要工作之一,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员参训,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附件:1. 各村技能培训指导性计划
2. 市级基地校培训专业一览表
3. 技能培训需求台账
芦塘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