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302Y/2021-00019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芦塘乡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 标题
  • 关于2021年全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 发文字号
  • 芦塘府发〔202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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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塘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全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各村民委、驻村工作队、乡属办公室: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全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十次等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做到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实现群众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建设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开展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重点监测帮扶,落实产业、就业、医疗、临时救助等帮扶政策,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充分运用“重庆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干部定期走访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对“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实时跟踪和动态监测,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分级分层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

(二)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集中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健全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机制。过渡期内持续安排专项保障经费,确保动态发生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及时处置和解决。持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动态跟踪低收入家庭学生,做到持续清零、动态巩固。落实医疗救助分类资助政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夯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政策,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建立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探索推行农村供水有偿服务,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推动脱贫特色产业提质增效组织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或方案,建立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注重产业后续管护指导,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积极争取、支持和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加快仓储保鲜、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补齐农产品加工、技术、设施、营销短板。支持有能力的脱贫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发展“五小”非农经济和“五小”庭院经济。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拓展深化消费帮扶。完善产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做好产业发展风险防范。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和三社融合发展。分层分类培训一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四)保障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健全用工信息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保障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延续和完善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开发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范围。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更多的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五)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以集中安置点为重点,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落实强化制度设计、设施配套、产业扶持、就业扶持、社区管理五个强化帮扶,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户中至少有1人就业、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完善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后续产业支撑,帮助搬迁安置点所在村积极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相关产业项目优先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落实降低搬迁群众生活成本政策。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和规范安置社区管理服务,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

(六)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管理监测平台。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有针对性地落实产业、就业等帮扶发展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按目前相关政策规定,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进行兜底保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救助。

(七)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落实《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做好扶贫资产清查、确权、登记工作。落实公益性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人和管护责任。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对到户类扶贫资产,由脱贫户自行确定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乡、村加强教育引导和技术指导。

(八)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档升级四好农村路建设,建立落实乡道、村道“两级”路长制。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和电气化提升工程,推动宽带网络向农村延伸4G5G网络覆盖。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体系,推进快递进村,到2021年底,全县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到85%

(九)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五清理一活动。推进千村宜居计划。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教育工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开展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十)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继续加强提升乡村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动农村文化广场、图书室、便民服务中心等文化场所建设,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建立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

(十一)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并逐步扩大受益范围。持续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使用的跟踪、监督和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精准用于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

(十二)持续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感动人物、身边好人等评选。建立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激发机制,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提升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健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乡贤明理堂等,深化“十抵制十提倡”工作,因地制宜抓好专项治理。抓好新一轮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美丽庭院”评定工作,持续深化“清洁户”评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带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过渡期内逐渐改进财政资金补助方式,不简单发钱发物和“一股了之”。

(十三)全面整改扶贫领域问题针对中央巡视指出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扶贫资金使用等3个方面的问题,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逐项整改,限时清零销号。一体推进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市级考核、扶贫审计等各类问题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十四)防范化解乡村振兴领域风险持续化解疫情灾情影响,健全涉贫舆情应对机制,常态化开展涉贫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及防范工作。加强乡村振兴信访事项调查处理,确保矛盾问题不激化、不上行。加大乡村产业市场风险、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化解乡村振兴各类风险隐患。

(十五)抓好相关考核和后评估工作配合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重点评估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收支情况、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执行情况等。

(十六)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总结全乡脱贫攻坚的物质、精神、政策、制度、理论成果,讲好脱贫攻坚芦塘故事,编制好芦塘扶贫志,扎实开展精准扶贫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推动体制机制和工作平稳过渡

(十七)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标对表中央市级和县级政策举措,分类、有序、逐项调整优化全现有帮扶政策。新政策出台实施前,原有政策一律不退、力度不减。落实好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期间财政保障能力政策。抓好金融、土地、人才智力等方面政策衔接。

(十八)编制衔接实施规划编制实施芦塘乡“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规划。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

(十九)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落实《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领导定点联系帮扶村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和干部人才支持。

三、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

(二十)加强学习研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建立完善蹲点调研制度。

(二十一)加强能力建设抓住乡、村两级集中换届契机,选优配强村领导班子,建强乡村振兴一线工作力量。分级分类开展干部培训,开展乡、村级党组织书记轮训,原则上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培训。

(二十二)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推广“四访”工作规范。开展党员干部包村包组遍访农户行动。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加大问责问效力度。持续开展涉农领域作风建设和腐败治理。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项督查。

  

      芦塘乡人民政府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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