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283Y/2021-00002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7
  • 发布日期
  • 2021-01-17
  • 标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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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1月8日全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紧起来、措施硬起来”的工作要求,坚决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到位落实,结合此前明察暗访和联合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在前期布置的基础上,现就养老服务领域有关具体工作再作如下强调:

一、全面学习掌握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

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民办〔2020〕222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通知的〉通知》(渝民办〔2020〕2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养老机构、街道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站要组织员工全面、深入、细致学习《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专项培训演练,做到全员熟悉掌握具体工作要求和技术规范,切实提升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动态调整应对能力。

二、务必落细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指南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门岗出入管理。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门岗人员配置,开展岗位防控职责培训,严肃值班值守纪律和职责要求,提高落实指南对人员、物资、车辆等的进出管理措施的执行力度和能力,严格执行老人、职工、来访探视人员、其他必须进出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坚决禁止中、高风险区等指南明确的禁止进入人员进入机构,切实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二是严格落实内部防控管理。各养老服务机构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防控知识和元旦春节疫情防控要求的宣传教育,争取老人和家属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全面落实老人体温监测(早、晚至少1 次)和健康管理,落实食品药品、就餐就医、文体娱乐、精神心理慰藉、清洁消毒、垃圾处置、院感控制、应急物资和设施(隔离室、区)保障等防控指南要求的各项内部服务管理措施,为休养老人和家属提供更加安全精准高效的服务。

三是全面加强员工教育管理。各养老服务机构坚持把教育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切实提高员工对疫情防控形势复杂性、严峻性、艰巨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坚决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规范员工日常工作和生活活动行为,强化轨迹管理,规避暴露风险,严肃报告纪律,督促员工及时主动向单位报告个人和家庭成员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异常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纪律惩戒约束。

三、强化监督指导责任和机构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要强化监督指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要求,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加强疫情防控力量配备,落实“督促与指导两个责任、明查与暗访两线作战”,做到督促指导、明察暗访全面覆盖、全面到位,按照“一院一策”要求,指导机构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决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二是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乡镇(街道)要依托联防联控机制,主动联系协调解决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隔离室(区)设置、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夯实属地管理责任。要按照联防联控要求进一步夯实镇(街)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疫情防控的监管责任,调动各方力量,采取落实专人定期不定期巡查和明察暗访等得力措施,确保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的常态化全方位到位监管。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留守、空巢及其他困难老人的探访关爱保护工作。

四是强化机构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将机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履行职责情况作为重要监管事项,督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防控要求全面落实落细落到位。

五是加强上下联动。县民政局将建立疫情防控分片督导联络人制度,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每日及时向县民政局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科报告疫情防控有关情况,突发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明察暗访工作,严肃整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