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302Y/2022-0002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芦塘乡
  • 成文日期
  • 2022-11-28
  • 发布日期
  • 2022-11-28
  • 标题
  • 关于印发《芦塘乡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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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村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乡村治理的可操作性,扎实推进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依据县委农办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彭水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彭水委农办﹝2022﹞5号)和《彭水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关于下达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彭水振发2022﹞24号)等要求,坚持把强化村民自治能力作为主攻方向,在村民自治中运用积分制,使纷繁复杂的村民自治行为标准化、具象化,让村民自治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将农村基层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由“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组织实施积分制过程中,各村党组织要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把关,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保障积分制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村民自治的重任务和突出问题,发挥积分制思想引领、行为引导作用设计合理的积分项目,通过实施积分制,引导问题解决

是坚群众主体。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积分制管理,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将积分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方面交由群众商定,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实施,做到策由民选、规由民定、事由民决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村民自治格局。

是坚持正向激励。坚持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罚结合原则,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

是坚持简便易行。制订便于操作的流程,让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容易学习掌握,方便群众的参与可行

三、工作目标

通过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推广应用,使复杂的村民自治行为数量化、可考核,不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和社会文明程度,解决农村自治动力不足、参与不够等问题,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积分改变习惯、美德深入人心、邻里关系融洽、树立文明新风、全民共建美丽”的目标。

四、实施内容

(一)积分对象

在本村常住,有意愿接受积分制管理的居民(含在本村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本村村民)都应纳入积分制管理。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积分。

(二)积分内容

积分项目包括乡风文明、村规民约、人居环境三大类和加分项、减分项构成(见附件1)。各村可结合本村的重点工作需要,增减积分项目和分值,建立起与时俱进、可操作性强的本村积分体系。积分项目和分值原则上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调整。

(三)积分采集

积分的采集应本着简便易行、易于操作考证的原则进行。按以下采集方法形成家庭积分。

一是村负责积分管理的人员对辖区内发生的积分事件及时进行记录,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相关证据。积分评定由各乡驻村领导牵头负责,实行驻干部包责任制。积分采取群众自评互评与干部考评相结合、日常监督和定期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委由驻村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组成。根据情况可分若干评分小组分片负责,每组不少于3人,指定小组长1名,具体负责包片内农户积分的评定工作,并对评分结果负责。各设置评分指导组,具体指导各评分小组审查参与积分农户资格,逐户建立积分台账,并指导各村逐户开展现场评分扫码打分,打分成绩将在各农户信息系统里面保存,积分作为兑换实物的依据。评分时间为每月底,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在次月5日前完成评分工作,做好积分评定情况汇总和上报。

二是依据相关的表彰文件、法律文书、新闻报道和相关单位、人员的反馈等进行积分。

(四)积分结果运用

积分奖励项目包括物质奖励、精神奖励两类。积分奖励适用范围包括本村村民和在本村居住的非本村村民。具体积分奖励项目和积分奖励适用范围由村“两委”根据村情决定。

1.物质奖励。采取家庭积分兑换形式,凭家庭积分兑换相应物质奖励。

2.精神激励。家庭积分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在专栏公示。家庭积分在全村排名靠前的,由乡、村予以表扬,在“道德模范”、“家庭文明户”、“最美庭院”、“和睦好夫妻“互助好邻居”“教子好父母”“敬老好儿女”等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

3.积分兑换物品:农户凭当季度公示积分到积分超市免费兑换相应日用物品(附件3

(五)积分管理

家庭积分以家庭为单位逐月累加,每季度最后两天为积分兑换日,积分当季度有效,次季度清零。

五、实施步骤

乡村治理积分制度分三个阶段推行。

2022年,开展试点示范,全乡选取两个村民小组或农户居住相对集中的点或大院作为试点。

2023年,全乡每个村至少选择1个村民小组作为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试点示范组,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形成示范。

2024年,在全乡全面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芦塘乡乡村治理工作模拟运用积分制工作领导小组。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各村党支部、村民委要高度重视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工作,要将积分制作为强化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实施条件,强化组织推动。各村要在积分制组织实施中,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环节把关,让积分制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农民意愿的有机统一,保障积分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各村是积分制的实施主体,要制订和完善积分规则、标准,做好积分记录、公示、奖励等实施工作。

(二)强化工作考核。将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工作纳入全乡乡村振兴考核加分项目,充分调动各方面在乡村治理中推广应用积分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工作保障。各村要充分挖掘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不断完善和扩充积分奖励项目,确保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稳定可靠的长效保障机制。物质奖励主要通过县乡村治理积分制资金、村集体经济收益和社会力量捐赠等筹集,乡政府配备一定比例的资金。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积分制应用的宣传,将积分管理理念融入到基层管理各个环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

1.芦塘乡乡村治理推广运用积分制参考指标

   2.芦塘乡XX积分评定领导小组

3.农户凭当季度公示积分到积分超市免费兑换相应日用物品

                        

                                    中共芦塘乡委员会  芦塘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