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芦塘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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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水自治县芦塘乡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芦塘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芦塘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负责,并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落实到位。明确乡主要领导作为政府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秉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充分做到组织有保障,责任能推进。

3.2023年度,全乡将政府公开工作与办文、办会、信息宣传工作有机衔接,让办文、办会、办事全面在线,不断提升政府办公效能,全年累计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发布信息16条,依托县新闻网和其他网站发布综合新闻及其他动态等信息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全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3年全乡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政府信息办理事项;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经全乡认真自查,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日常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合法性、保密性审查,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主要采取以下2种形式:一是在“彭水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开,网站上设有政府公开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向网页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实时更新。二是公告栏公开。在乡政府办公楼设置公告栏,适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乡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政府公开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乡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明确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规范工作,加强公开。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基本要求,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三是加强培训,正面引导。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明确职责,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正面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和政府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部分领域政府公开实效性不够强,公开信息不够及时;二是政府公开专业人员缺乏,信息公开存在报送不及时且业务操作上还不够熟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动态类信息更新还是不够及时,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同时,公开信息不够实用,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存在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

2024年,针对以上问题,全乡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切实有效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加大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延伸工作。三是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