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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乔梓乡
  • 成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乔梓乡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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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乔梓乡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基本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乡镇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扩大服务权限,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二)单位构成

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7个,实行机构限额管理。即:党政办公室(简称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公室(简称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简称民政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公室(简称平安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简称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公室(简称财政办)、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

乡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简称综合执法办)。文化站、劳动与就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等六个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75.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较去年减少17.9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就业和城乡社区支出等经费拨款减少17.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59.3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1.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农林水支出220.84万元,住房保障49.04万元,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37.76。支出较去年减少17.9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就业和城乡社区支出等基本支出压缩减少17.9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7万元,比2020年减少1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7万元,比2020年减少17.9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和城乡社区支出等经费拨款较去年明显减少17.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上级要求,减少对外接待,确保接待经费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确保单位车辆正常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未安排本项费用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75.7万元,比上年减少17.9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和城乡社区支出等经费拨款较去年明显减少17.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比2020年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办公货物。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未设置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邬雄飞          联系方式:023-7843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