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乔梓乡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生态保护发展区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民生改善工程,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突出抓好限时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适当调整经济管理职能,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为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乡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单位构成
乔梓乡人民政府内设办事机构9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简称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公室(简称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简称民政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公室(简称平安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简称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公室(简称财政办)、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党群办公室(简称党群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简称综合执法办)。
下属事业单位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3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4.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04.1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等增加104.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3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07.2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7.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1.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27万元,农林水支出22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0.6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04.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69.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65.0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4.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4.39万元,比2022年增加10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91万元,比2022年增加169.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6.48万元,比2022年减少65.02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特困人员预算等,主要用于民政特困人员补助的支付。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乔梓乡人民政府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22年没有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未安排本项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2年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2年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确保单位车辆正常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未安排本项费用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4.72万元,比上年减少9.84万元,主要原因为差旅费预算缩减。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3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3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34.3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赵野 联系方式: 023-7843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