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乔梓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生态保护发展区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民生改善工程,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突出抓好限时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适当调整经济管理职能,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为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乡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单位构成
乔梓乡人民政府内设办事机构9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简称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公室(简称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简称民政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公室(简称平安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简称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公室(简称财政办)、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党群办公室(简称党群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简称综合执法办)。
下属事业单位6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7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7.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57.0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拨款减少57.0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7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394.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8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3.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9万元,农林水支出258.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8.7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57.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9.7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2.7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7.31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77.31万元,比2023年或减少5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98.12 万元,比2023年减少89.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9.19万元,比2023年增加32.71万元,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增加等,主要用于人大工作建设及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较2023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乔梓乡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12.50万元,比2023年减少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未安排本项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 3.5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未安排本项费用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0.23万元,比上年减少64.49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预算缩减。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77.3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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