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社险发〔2021〕3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保公共服务切实解决
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人社公共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4号)及《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保公共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通知》(渝社险发〔2021〕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社保领域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工作,持续提升面向老年人社保经办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担当意识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人社部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相关要求,我县大力实施社保领域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依托“重庆人社”APP、人力社保网上办事大厅、“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渝快办”平台、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渠道,不断建立完善社保对外服务体系,社保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互联网对社保各业务工作引领和促进作用成效显著。但不少老年人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在运用智能技术办理社保业务时存在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各乡镇(街道)社保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社保领域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
二、进一步聚焦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一)加强重点事项服务保障
各乡镇(街道)社保所要不断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点事项的服务保障力度,认真对照渝人社办〔2021〕22号文件《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高频服务事项目录》涉及的社保服务事项,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1.对临近退休或待遇领取年龄的人员,要通过一些有效方法与用人单位或基层工作人员联络等方式,主动提醒、告知参保人享有待遇申领权益,提前进行档案核查。
2.要熟练运用全国社保比对查询系统,及时准确核对参保人是否存在多地参保经历,对需进行社保关系转移或制度衔接的,应做好温馨提示。
3.应熟练掌握市人力社保网上办事大厅、“重庆人社”APP、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智能化自助办事渠道使用操作,引导老年人及亲属自愿通过智能化渠道办理社保待遇及权益信息查询业务。
4.在推行社保卡发放社保补贴待遇时,对经宣传培训仍主动提出使用银行存折领取养老金的部分老年人可予以保留存折,不做机械式“一刀切”。
(二)不断创新便民服务方式
各乡镇(街道)社保所要结合实际工作,从老年人视角审视问题,进一步创新便民服务方式,对应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关爱服务制度,在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同时,有效兼顾人性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在日常经办过程中,要依法接受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服务申请,在服务中避免循环证明,不得强制要求老年人必须使用网上服务、手机服务等自助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社保服务。同时,要加强对于辖区内行动不便和长期卧床老年人关爱,对未及时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应以走访慰问等形式,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待遇资格认证服务。
(三)持续巩固提升传统服务
继续巩固传统服务,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进一步延伸服务体系,发展就近服务,全面兜底确保涉及老年人社保业务顺利办理。
1.在提供办事大厅服务的基础上,向乡镇(街道)等基层服务平台延伸下沉业务,让老年人就近即可实现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社保信息查询等服务。
2.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做好传统渠道窗口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将心比心”体现人性化,加快推动办事大厅老年人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和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设立绿色通道,设置等候专区、爱心专座,印制适合老年人阅读的办事指南,张贴醒目的引导标识,提供老花镜等便民服务设施,配备医药应急箱,对于年事已高或行动不便老年人,应按照“即来即办、专人接待”原则提供不用叫号和优先办理服务。
3.针对疫情管控,稳妥增加替代措施,设立并持续畅通“无健康码通道”,不得将“渝康码”在内的任何“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唯一凭证,对于无智能机、不会操作等原因无法提供“渝康码”的群众,可采取社保卡或身份证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等替代措施,切实有效做好服务引导与健康核验。
(四)不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街道)社保所要加强各项社保政策和服务方式的宣讲,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用老年人“看得明,听得懂”的图画和语言,做好社保政策、办事流程、服务渠道等内容宣传,注重对智能化服务运用及防骗知识的科普,保障老年人安全使用智能化产品、享受智能化服务。同时,要把服务意识、服务流程和服务礼仪作为经办人员日常培训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倡导尊老、爱老、敬老、服务理念,不断提升社保经办人员的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地
各乡镇(街道)社保所要对照要求积极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迅速加以整改,工作中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注意总结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好的经验、做法或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总结上报,我们将适时组织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联系人:杨露、李燕,联系电话:78846677、78842773。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3月18日
彭水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科 2021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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