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 ,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 ,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 ,予以办理出口退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 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彭水县税务局、银保监
咨询电话:023-8812366
2.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 自2020年3月20日起 ,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植物生长调节剂 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政策依据:《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彭水县税务局、财政局
咨询电话:023-88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