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业政策(共3条)
日期: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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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通行政策等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取消港口建设费。

政策依据: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庆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相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渝交发〔201930号),《关于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彭水县交通局

咨询电话:1234502389189713(高速公路)、02363775170(海事)、02378442251

2.畅通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科学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配送车辆禁止、限制通行的区域和时间,对城市配送车辆依照规定发放通行证,便利城市配送车辆停靠,提升城市配送效率。

政策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交办运〔2017191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彭水县公安局、交通局

咨询电话:123450237884232202378442251

3.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快递进村”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工程,对快递企业在乡镇、村设立网点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72号)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彭水县商务委、农业农村委

咨询电话:12345023784920550237884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