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4-0051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 标题
  •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本级)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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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本级)

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举措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邮署,组织协调全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全县新型智库建设。

4.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7.拟订全县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发行业,负责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新闻媒体在彭分支机构等的服务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新闻记者证办理的审核上报工作。

8.承担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贯彻落实互联网安全、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统筹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9.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全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10.按有关权限管理电影行政事务,监督管理电影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11.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县级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2.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县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3.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政策举措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开展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4.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负责牵头拟订全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指导拟订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口径。

15.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指导推动与县外新闻管理机构,主要新闻媒体和智库的合作传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内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及港澳台的宣传工作。

16.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县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各乡镇(街道)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7.统筹协调党史工作。归口领导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受县委委托,代管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18.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及负责县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委宣传部内设7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理论科、宣教科、新闻科、网络信息科、新闻出版科(扫黄打非办)、文明文化科。下属3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彭水自治县社科联(参公)、彭水自治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彭水自治县新时代文明指导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84.57万元,支出总计1084.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33万元,下降8.9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下属3个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均进行了独立决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33万元,下降8.9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下属3个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均进行了独立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4.5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33万元,下降8.9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下属3个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均进行了独立决算。其中:基本支出393.94万元,占36.32%;项目支出690.63万元,占63.68%;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4.5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6.33万元,下降8.9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下属3个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均进行了独立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3万元,下降7.2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下属3个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均进行了独立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2.23万元,增长163.6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性预算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3万元,下降7.2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下属3个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均进行了独立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2.23万元,增长163.6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性预算资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5.31万元,占76.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06万元,增长162.77%,主要原因是新增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4万,农林水支出64万,其他支出12万,对外宣传工作315万。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4万元,占8.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惠民电影放映46万,农家书屋建设38万。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5万元,占5.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2.53万元,占1.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医保调减。

(5)农林水支出64万元,占6.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64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1.22万元,占2.1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14万元,下降46.9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下属3个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均进行了独立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用经费1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75万元,下降44.01%,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下属3个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均进行了独立决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00万元,下降25.4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公用经费。本年支出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00万元,下降25.4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公用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万元,下降18.3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9万元,下降13.9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开支、整体调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乡扶贫、乡镇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8.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7万元,下降9.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公务车管理规定、整体调减支出。

公务接待费5.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大媒体记者到我县宣传,市内其他区县到我部门学习调研、考察,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25.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万元,下降17.45%,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支出,按要求做到只减不增。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65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万元,增长40.85%,主要原因是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万元,下降30.74%,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4.75万元,下降44.0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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