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社科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社科工作者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起团结带领广大社科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密切关注社科工作者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科工作者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市委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章程》,贯彻执行县社科联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定;指导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开展工作。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社科工作者主体地位,做好社科工作者的联系服务工作;发现培养青年社科专家和创新团队,宣传举荐优秀社科工作者,反映社科工作者意见建议和诉求,维护社科工作者合法权益,建设社科工作者之家。
5.负责社科规划和成果评奖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委托的全县社科课题规划管理和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在市社科联的指导下,负责全县社科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及课题管理。
6.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县社科联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推动所属社科类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程序批准县社科联组建评审委员会,县社科联负责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专职人员社科研究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咨询,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代表和组织社科工作者参与协商民主。
7.开展学术活动和宣传普及。开展学术研究、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术繁荣;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人文社科素养。
8.拓展社科联的组织覆盖面。适应社科事业面临的新情况,推动实现区县社科联组织全覆盖,促进社科联组织和社科工作向园区、企业、网络等延伸。
9.研究指导社科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和社科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相关理论政策研究,开展社科工作者状况调查,探索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效途径。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为县宣传部的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4.5万元,支出总计1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3年新增独立决算单位。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3年新增独立决算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3年新增独立决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14.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3年新增独立决算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3年新增独立决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6万元,下降52.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3年新增独立决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6万元,下降52.2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6万元,下降52.2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3年新增独立决算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绩效发放、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公用经费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3年新增独立决算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培训费、劳务费、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主要因为该支出在本级单位体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培训费、劳务费、工会、其他交通费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5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3年新增独立决算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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