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
-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和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青少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 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广大青少年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 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青年和少先队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贯彻执行共青团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定。
- 团结动员广大青年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青年生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开展青创培训,搭建青年创新创业平台。
- 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职责。以青少年为主要工作对象,以学校、社区、新兴领域和网络为主阵地,团结凝聚和代表维护青少年权益,帮助青少年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拓展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新兴青年群体、网络领域的组织覆盖,在城镇化率较高的生态城市核心区、生态产业发展区,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共青团工作,重点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创新共青团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运营维护智慧团建系统。
-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适宜由团县委承担的服务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培育和打造共青团服务品牌。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广大青年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 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开展青年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等调查,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出建议。
(二)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单位内设2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和综合部。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0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7.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1.5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11.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0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7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7.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3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1.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0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5.5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18万元,比2023年减少1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36万元,比2023年增加14.0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事业人员,主要用于保障7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9.82万元,比2023年减少25.5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减少25.53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38万元,比2023年增加0.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不增不减;公务接待费0.88万元,比2023年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2023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时间越长,需要维修保养的次数越多,费用有一定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3年不增不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8.46万元,比上年减少1.28万元,主要原因,差旅费增加1.7万元,工会经费增加1.06万元,办公费减少2.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16万元,减少较大。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1.1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孙毓优。联系方式:0237844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