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法》及《重庆市实施<中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执行重庆市红十字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指导基层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
2、协助政府做好人道主义工作,开展救灾备灾,抢险救助、扶危济困。
3、组织社会捐助向重庆市红十字会等其他红十字会组织发出救援呼吁,接受国际援助并监督援助物资的使用,管理备灾设施。
4、在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中,参与组织对伤病人和其它受害者进行救助工作。
5、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器官捐赠工作及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工作。
6、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及其它人道主义服务工作,依法举办社会公益福利事业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县红十字会单位内设2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和赈济救护部。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6.8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6.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5.49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5.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7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6.8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8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9万元,比2023年增加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9万元,比2023年增加6.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项目支出4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三献宣传经费,主要用于三献宣传等重点工作。
彭水县红十字会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与2023年一样。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3年一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5.49万元,比上年增加6.8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利伟 联系方式:023-7885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