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合作社)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宗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照《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加强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和监事会制度建设。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3.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与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4.指导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5.指导推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动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关系,完善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以及消费、金融、土地托管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6.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牵头推进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社“三社”融合发展工作,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承担全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为农服务功能;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拓展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开拓培育城乡市场;构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实施各类经营服务主体信息化改造,推动“数字供销”建设;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推广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稳妥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等农村金融服务。
7.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负责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资本),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形式出资人职责。对乡镇(街道)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8.承担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
9.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教育培训。
10.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系统内行业协会建设及成员单位的业务活动。
11.与市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科研教育机构和有关部门等开展经济、技术、信息交流合作,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资助。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县供销合作社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内设五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资产财会科、经济发展与信息科、合作指导科、监事会办公室。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合作经济联合社。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50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432.99万元,主要是2024年人员变动,2024年退休2人、调出2人、调入2人、新招录1人、遴选1人,导致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增加;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项目经费拨款共计增加423.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50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8.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2.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90.7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836.3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309.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2.3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432.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23.8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9.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9.71万元,比2024年增加43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84万元,比2024年增加9.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2024年退休2人、调出2人、调入2人、新招录1人、遴选1人,导致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45.87万元,比2024年增加423.84万元,主要原因是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2.61万元,比上年增加2.20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2024年人员变动、增加1人,2024年退休2人、调出2人、调入2人、新招录1人、遴选1人,导致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县供销合作社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2.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艳红 联系方式:023-78442942